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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综合责任保险附加(浙江地区)扩展亚运会电梯乘客滞留补偿责任条款.docxVIP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综合责任保险附加(浙江地区)扩展亚运会电梯乘客滞留补偿责任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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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亚运会动物运输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地区)亚运会动物运输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是指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2022年第4届亚残运会组委会。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任何人或组织也可以作为共同被保险人,但须经保单所载主被保险人的同意。

保险标的

第三条本合同所称的动物,即为本合同的保险标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取得有效检疫证明,可以饲养、买卖和管领的实体性动物。

第四条除保单另有约定外,上述标的在运输期间必须配备既符合装卸又适合标的特性的包装器械,并且保险标的在起运前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动物健康免疫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输器械消毒证明》。涉及进出口运输的,还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出境检疫证明》。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标的不在本合同的保险标的范围内。

第五条下列标的不在本合同的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为教学训练、科学试验、制造生物制剂、试验品、药物、毒物及移植器官等目的所饲养的动物;

(二)各类虚拟网络及电子产品中存在的动物;

(三)国家明文禁止饲养的野生动植物和具有怪异形体、气味,或可能伤人等特性动物,

如蛇等;

(四)不适运的保险标的:

1、出生不满6个月的动物;

2、怀孕期间或起运前48小时内分娩过的动物;

3、患有各类疾病,以及起运前48小时内手术过的动物;

4、不符合国家在特定时期的特定规定,例如疫情时期;

5、其他不适运的标的。

(五)被禁止进口或出口或检验规格不符的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

第六条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在运输途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死亡或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第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八条对保险标的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死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亚运会动物运输保险条款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属于发货人、托运人所负责任;

(三)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行动、罢工、骚乱、暴动;

(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司法行为;

(六)违章装载、非法运输、运输延迟;

(七)在本保险开始时,保险标的健康状况不好;

(八)保险标的因怀仔、手术、医疗、防疫注射或接种等所致的死亡;

(九)保险标的因患疾病、传染病等,经管理当局命令屠杀;

(十)冻、饿所致的死亡。

第九条对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其他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责任起讫

第十条本保险自保险标的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适用于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航空、内河或驳船等运输,直至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并可以开始执行卸货时终止。

保险标的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如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最多延长至运输工具抵达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后的48小时。

如保险标的在运输途中的任何阶段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则在该保险标的开始转运时保险责任终止,但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绕航/绕道、被迫卸货、转载不受此限。

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与免赔率(额)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保险价值为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按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或实际价值加运杂费确定。保险标的死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参照保险价值与保险人双方协商确定,保险标的医疗费用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第十二条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订立本合同时载明。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三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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