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司法解释培训课件.pptx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Company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主讲人:时间:20XX.XX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发布与修正:-2016年12月5日通过-2020年12月23日修正目的:正确适用《公司法》,解决公司决议效力、股东权利等法律问题。主要内容:1.公司决议效力:规定了决议无效或不成立的条件。2.股东知情权:明确了股东查阅公司文件的权利。3.利润分配权:规定了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条件。4.优先购买权:明确了股东在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5.股东代表诉讼:规定了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条件和利益归属。施行日期:-2017年9月1日-适用于施行后未终审的案件,不适用于已终审或再审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一条【无效之诉及不成立之诉的原告】依据民法典第八十五条、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第二条【决议撤销之诉的原告】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诉讼的,可以列为共同原告。第三条【其他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四条【可撤销决议的裁量驳回】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民法典第八十五条、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五条【决议不成立】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二)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四)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五)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决议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效力】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第六条【知情权的主体】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公司有证据证明前款规定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八条【不正当目的】有限责任公司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股东有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不正当目的”: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三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四)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九条【知情权的保护】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规定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条【原告胜诉判决及执行】民法院审理股东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案件,对原告诉讼请求予以支持的,应当在判决中明确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时间、地点和特定文件材料的名录。股东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在该股东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由会计师、律师等依法或者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第十一条【不当行使知情权的赔偿责任】股东行使知情权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公司请求该股东赔偿相关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本规定第

文档评论(0)

ooogggzzz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湖南师范大学毕业,党员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