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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
DBJ41/TXXX-XXX
城市轨道交通接驳设施技术标准
Technicalstandardforurbanrailtransittransferfacilities
(征求意见稿)
2024-××-××发布2024-××-××实施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总则
为更好地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客运系统中的骨干作用,提高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步行、非机动车、常规公交、出租车、小汽车等)之间的接驳换乘效率,指导城市轨道交通接驳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制定本技术标准。
本技术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接驳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可参考使用。
城市轨道交通接驳设施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并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城市轨道交通接驳设施主要由步行接驳设施、非机动车接驳设施、常规公交接驳设施、出租车接驳设施、小汽车接驳设施、接驳导向标识等组成。
城市轨道交通接驳设施总体布局应综合考虑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的集散功能、景观功能、服务功能和防灾功能。
本技术标准除应符合国家及河南省有关国土空间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要求,尚应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术语和定义
接驳设施transferfacilities
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步行、非机动车、常规公交、出租车,小汽车等)互相换乘所设置的交通设施。
步行接驳设施pedestraintransferfacilities
为步行进出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的乘客提供集散空间及路径的交通设施,包括集散广场、步行道、过街设施等。
集散广场evacuationsquare
为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提供集散及公共服务功能的场所。
步行道walkway
为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步行可行走的空间,包括道路及道路外侧建筑前区范围内的行人可步行通过的空间。
步行道宽度pedestrainwidth
为步行通道的有效宽度,指道路人行道及建筑退界空间扣除设施带之后的净宽度。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影响区urbanrailtransitstationinfluencearea
指距离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约500m~800m,步行约15min以内可以到达站点入口,与轨道功能紧密关联的地区。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核心区urbanrailtransitstationcorearea
指距离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约300m~500m,与站点建筑和公共空间直接相连的街坊或地块。
非机动车停车场non-motorizedparkinglot
为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提供驻车换乘功能的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包括私人非机动车停车场、共享单车停车场、公共自行车停车场。
出租车接驳设施taxitransferfacilities
为接送城市轨道交通乘客的出租车、网约车提供乘客换乘、等候以及车辆停靠功能的场所和空间,包括出租车(含网约车)停靠站、出租车停车场。
P+R停车场parkrideparkinglot
为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提供停车换乘的机动车停车场所,简称P+R停车场,主要为小汽车停车换乘停车场。
接驳导向标识transferguidancesignage
为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提供准确、全面、清晰、易懂的换乘设施信息设置的导向标识。
换乘距离transferdistance
指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至其他交通接驳设施之间的步行距离。
附属设施affiliatedfacilities
指与交通接驳设施相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市政设施等设施。
基本规定
一般规定
接驳设施规划设计应贯彻“以人为本、安全有序、绿色优先、换乘便捷、用地集约”的原则。
接驳设施应与城市轨道交通主体工程、周边市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等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确需分期实施建设的,应统筹设计预留实施条件。
接驳设施设计应确保工程安全、环保、节能、节地、节材,降低后期运营及管理费用。
接驳设施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的规定。
规划阶段
交通接驳设施规划设计与轨道交通主体工程紧密相连,贯穿于线网规划、建设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运营等各个阶段,两者应密切配合。其中,本技术标准规定的接驳设施规划仅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交通接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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