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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管理办法--第1页

MBA)研究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工商管理硕士(以下简称

MBA)研究生身心健康,促进MBA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

学校MBA研究生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

量;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教育

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MBA研究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

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MBA

研究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

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

康体魄。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MBA研究生。

第二章MBA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MBA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MBA研究生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为MBA研究生提供的

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MBA研究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

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

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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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五)遵守MBA研究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MBA新生入学需持录取通知书及规定的相关证件,按规定期限来校报到及办理

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事先凭有关证明向学校MBA教育中心请假。一般不超

过2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

注册并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送有

关部门查究。

第九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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