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工况自动监控技术规范》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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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企业工况监控系统是指对生产设施、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关键工况及电气参

数进行监测的监控系统总称,监控因子参数包括运行关键工况和电气参数。企业

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旨在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实现智能化自动判定排污单位

停限产状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态,为提高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环境精

准执法提供有效支撑,有效解决监管企业规模小、数量大、分布广与执法力量不

足之间的矛盾。

企业工况监控系统是提升监测监控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生态环境部门创新

现场环境监管方式、助推“智慧环保”建设的的重要举措。一方面为政府部门能

够动态真实掌握企业生产状况,判定企业停产、限产、错峰生产等治污治理执行

情况和异常预警,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以服务企业为出发点,保障设备稳定

运行,故障/不达标情况预知预处理,提醒企业加强控制及监管。

浙江魔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建设了浙江省嘉兴市、瑞安、金华700多家

产污企业及河北省重点排污企业1000多家的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在企

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面积累一定的经验。

为了规范企业生产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统一标准,浙江魔云物联科

技有限公司拟制定团体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工况自动监控技术规

范》,对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的原则、系统架构、技术要求、安装与验收、

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等内容进行规范。

二、项目来源

浙江魔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向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提出立项申

请,经省环修协论证通过并印发了《关于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2022

年度第二批团体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浙生环协〔2022〕31号),项目名称:《挥

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三、标准制定工作概况

3.1标准制定相关单位及人员

本标准牵头组织制定单位: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魔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1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魔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3.2主要工作过程

3.2.1前期准备工作

2022年4月,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与浙江魔云物联科技有限公

司开展团队标准制定的对接工作。查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工况自动监控

系统相关资料、现场调研浙江魔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情

况,初步形成标准框架。

2022年7月18日,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正式对《挥发性有机物

污染治理设施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进行立项。

2022年7月30日,标准编制组赴浙江魔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对标准草案进

行讨论交流,确定标准主要内容和标准适用范围,及标准需补充的内容。

2022年8月12日,召开视频研讨会,邀请专家对修改后的标准讨论稿相关

内容开展讨论。

2022年8月25日,根据研讨会讨论内容补充完善后,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3.2.2征求意见

2022年8月26日,团体标准在协会主页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

30天。

四、现状要求

4.1现状管理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要求和部署,各省市创

新环境监管执法方式,结合物联网和大数据政策,先后颁布了企业工况自动监控

系统建设相关政策,如《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企业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的通知》(嘉环发【2020】32号)、《关于印发温州市企业工况监控系统安装建

设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对企业生产治污设施工况监控系统的组成、安装、

验收和日常运行管理以及判定生产与治污设施运行状态情况做出了规定。

4.2相关标准要求

(1)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

2

该标准由原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发布。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

续监测系统中的气态污染物(SO、NO)排放、颗粒物排放和有关烟气参数(含氧

2x

量等)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

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

要求。

标准适用于以固体、液体为燃料或原料的火电厂锅炉、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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