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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30.30
CCSC50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683—2022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
Managementregulationsofhygieneformedicalwaste
inmedicalandhealthinstitutions
2022-12-30发布2023-01-30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1/T368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
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大连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市沈河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兰德增、王照华、胡亚军、郭军巧、杨宇红、王偲茜、吴晓熙、刘显辉、夏丽
波、高操、谢盛强。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一段2号),联系电
话:024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联系电话:
024
Ⅱ
DB21/T3683—2022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废物管理总体要求、分类收集、交接转运、暂时贮存、处置、培训和职业卫生防
护、清洁消毒工作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疗废物卫生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
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421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WS/T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医疗废物medicalwaste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
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3.2
分类收集classifiedcollection
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对医疗废物按照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
物、化学性废物进行分别收集的过程。
3.3
分类收集点classifiedcollectionpoint
1
DB21/T3683—2022
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各科室(部门)临时集中存放产生的医疗废物的专用场所,该场所配备相应的储
存设施、设备。
3.4
集中处置centralizeddisposal
将集中收运的医疗废物交由具有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置的过程。
4总体要求
4.1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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