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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下学期7月期末考试语文试卷
四川省泸州市2023-2024学年高一下学期7月期末考试语文试卷
一、现代文阅读。(35分)
(2024高一下·泸州期末)阅读下面的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司马迁曾言“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其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司马迁认为《春秋》含有大“义”,如果不通此义,就会“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社会秩序将陷入混乱。“春秋笔法”就是通晓春秋大义的关键。
《左传》说:“《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晋代《左传》研究专家杜预在《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序》里举例说明,如《春秋·成公十四年》载:“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叔孙”是族名,先称“叔孙侨如”,因他秋天的那次出行,是奉命出使到齐国为鲁国国君迎娶夫人,到九月陪国君夫人回来的时候,作者为了尊重新夫人自然要降低叔孙侨如的地位,因而只称“侨如”,此即“微而显,文见于此而起义在彼。
“志而晦”则是用隐晦的文字表达复杂的内容,如宣公七年,“公会齐侯伐菜”,一个“会”字,隐含的是鲁国被迫出兵的事实以及齐侯之霸道无礼。事前没有商量,一方听任另一方命令或者要求而出兵才叫“会。《春秋》用字极为严格,军队侵入他国,但没有占领,要用“入”,描述两国作战,“侵袭”“围歼”“克追”“取灭”,不同的字表达作者对战争性质、情况等不同的看法和态度。当然在《春秋》里,不是所有事都有记录,“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贯穿全书始终。尽管如此,史官还是要坚持“尽而不污,直书其事”,寓褒贬于客观冷静的叙述之中,以求达到惩恶劝善的目的,很难说《史记》的“实录精神不是受其影响。
太史公曾称颂《春秋》:“约其文辞,去其繁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作为一种书写风格,春秋笔法以辞意隐约、言简意赅的特点影响后世,古人削竹为简,书写不便,行文不能不注意用语的凝练,没想到竞成后人学习的榜样,“于是《春秋》书法,遂成史家楷模。到唐初,不仅史学家刘知几根据“春秋笔法”中的“微而显志而晦”提出“尚简原则:“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文约而事丰,此述作之尤美者也。”唐初很多古文运动的提倡者,针对六朝以来“日仿繁复的文风,也曾大力提倡这一原则,即柳宗元所谓的“稍采取《左氏国语》之辞”,在文学章法技巧上从《左传》中汲取养分。对此,同为“唐宋八大家的欧阳修心有戚戚焉。
他在《论尹师鲁墓志》中提倡“简而有法”,并认为“此一句,在孔子六经,惟《春秋》可当之。欧阳修说:“《春秋》辞有同异,尤谨严而简约,所以别嫌明微,慎重而取信。其于是善恶难明之际,圣人之所以尽心也。”故欧阳修从作文到修《新唐书》,都以此为指导原则,由他执笔的《新唐书》本纪部分,字数仅有旧纪的,因而他颇以“事增文省而自豪,但因其过于“尚简”,以至史实不明,其文“非注不可解”,反落得“求简而得繁”的结果,又遭后人讥贬。
-《春秋笔法》(有删改)
材料二:
孔子讲春秋,着眼于其中的“义。只有搞明白文字的含义,才可能知晓“经义”为何。但《春秋》里那些干巴巴的记事条文里能有什么深刻的意蕴呢?这就要提到“微言大义的提法。“微言大义”就是“微言中见大义。
《春秋》的“义”表现为史官记事的方法、原则及隐藏在文字背后的深层价值观念。作为一部史书,《春秋》的记录者及编辑者的政治观点及好恶都会通过记事的方法、用词反映出来,这也就是后人所谓“《春秋》笔法。比如,对于同一种做法,《春秋》也根据作者的爱憎采用不同的写法,也就是所谓“一字褒贬”。比如《春秋》关于杀人,则有杀、弑、歼等不同写法。《春秋》对“自内虐其君的事件一律称“弑(君)”,这自然是对乱臣贼子的有力谴责。就算同一个“杀字,天子诸侯对大夫可以称“杀”,大夫之间、大夫对于天子、诸侯也可以称“杀”,但《春秋》里的用法还是有着微妙的区别。《春秋·隐公四年》记:“卫人杀州吁于蹼”,而《春秋·僖公七年》则载:“郑杀其大夫申侯。虽然两处都用了“杀”,但主语一个是“卫人”,一个是“郑国”。《榖梁传》解释说:“称人以杀,杀有罪也称国以杀大夫,杀无罪也。”也即是说,卫国人都主张杀州吁,所以州吁有罪该杀。说郑国杀其大夫申侯,则只是说郑国国君个人杀了申侯,被杀者就不一定有罪或者杀非其罪。
《春秋》记事的鲜明特征还有“尊王”,要维持周代既有的等级秩序。“正名”就是一个典型的方面。东周时期,王权衰微,以楚国为代表的诸侯国已僭号称“王。就连孔子在说话时也讲过:“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国也,宜哉。”可见楚人的王号已然是个既成事实。但在《春秋》里,对吴、楚之君,或曰“人”,或称“子”,从来不称“王。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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