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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

(名解)社会保障:是为保障民生以及促进社会进步,由国家与社会

以立法为依据出面举办,由政府与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对因各种经济

与社会风险事故而陷入困境的人群以及有物质与精神需要的全体公

民提供的、福利性的物质援助与专业服务的制度与事业总称。

社会保障的特征:社会性、福利性、互济性、强制性。(刚性发展)

社会保障的世界发展历程:

1、1601年,伊丽莎白《济贫法》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特点(为什么是萌芽阶段):

(1)兼有强迫劳动与福利救济双重性质。

(2)《济贫法》的基础是社会权利的不平等。

(3)《济贫法》在客观上促进了社会保障形式的重大变化。

2、19世纪80年代,德国保险三法,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

为什么发生在德国(第一个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

(1)工业革命以来起步的德国工业发展迅猛,国力迅速增强。

(2)工人生存状况的日益恶化使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工人斗争浪潮

日益高涨。

3、德国历史学派的三个时期:

(1)国家经济学派时期。李斯特,主张站在国家社会的立场,力图

通过国家干预以确保德国未来的经济发展。作用:影响德国经济政策。

(2)旧历史学派时期。罗雪尔,主张用历史归纳的方法与进化的观

念来研究经济学。作用:利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形成,维护国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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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产业的发展。

(3)新历史学派时期(讲坛社会主义学派时期)。施莫勒、瓦格纳、

布伦坦诺,主张凡是个人能力不能办到的事情,都应由国家干预办理。

作用:推行了一部分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社会政策。

4、20世纪30年代,美国《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

特点是既有保险又有福利。

社会保障的中国发展历程:

1、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统筹式的社保模式)

2、改革开放后(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社会保障的模式:

1、福利国家型保障模式(英国、瑞典)(特点:全民保障,来源国

家税收,广泛而优厚的公共津贴制度,与个人收入之间缺乏联系,财

政负担沉重)

2、保险型保障模式(德、美、日)(特点:社会保障网络以各种社

会保险制度为中心,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市场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协调)

3、强制储蓄型保障模式(新加坡、智利)(中央公积金制度,法律

强制缴纳基金,建立个人账户,市场运营以保值增值,退休后的待遇

取决于个人账户累积额)

4、国家保险模式(苏联、东欧与中国)(完全国家包办,政府直接

分配,社会化程度较低,从劳动成本中预先扣除,个人不缴纳任何保

险费,追求公平,保障范围几乎是全体国民,但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第二章自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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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社会保障立法与管理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体:政府、社会与公民。

社会保障关系:

1、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给付与被给付的关系)

2、政府与社会保障实施机构之间的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社会保障实施机构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4、不同社会保障实施机构之间的关系。(分工协作的关系)

5、政府与社会保障实施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保障基金的

收缴关系)

社会保障法的特征:

1、广泛的社会性。

2、明显的强制性。

3、严格的专用性。

4、特定的技术性。

5、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性。

社会保障立法的基本原则:

1、普遍性与选择性相互兼顾的原则。

2、生存权与发展权相结合的原则。

3、保障待遇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互适应的原则。

4、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的原则。

2003年《工伤保险条例》

2005年《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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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社会保障立法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保障立法严重滞后。

2、社会保障现行法律的立法层次偏低。、

3、社会保障立法不统一。

4、社会保障法规的实施与监督机制相对薄弱。

社会保障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机构与程序,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

与手段,对各种社会保障事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与监督的

过程。

社会保障管理方式:

1、政府直接管理方式。

2、半官方的自治管理方式。

3、民营化的市场管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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