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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集团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总则
为规范工程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程序,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维护公司利益,根据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工程包括集团各公司所有新建、在建、扩建、改建、维修、抢修等工程项目。
集团造价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各公司造价管理部完成工程的预算、结算工作,各公司造价管理部负责各公司预算、结算资料收集整理和预算、结算联系工作,各项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和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办法如与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以合同为准.
工程预算管理
凡应建工程,无论工程量大小,应安排预算员编制预算,以作为招标或议价的参考依据。其中有关主要材料必须由采购部门进行市场询价,并按采购部门提供市场价列入预算。
各公司造价管理部负责预算资料收集和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上报集团造价管理中心安排编制预算,由集团造价管理中心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分别安排编制预算,各公司造价人员实行双重管理,行政上属项目公司,业务上受集团造价中心垂直管理:
委托事务所: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编制预算,比较特殊项目临时委托;
集团造价管理中心:一般项目;
各公司造价部:零星工程及简单甲分包工程。
工程预算的编制要求。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工程变更通知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预算编制和甲供材料分析,从建设成本方面提供依据供领导参考和保证招标小组确定中标价格的合理性。
工程预算的步骤。按照编制、核对、审核的程序进行。经审核后的招标参考预算交由招标小组督察中心人员进行封存。具体编制程序见附件1《工程预算控制流程》。
工程预算的编制时间要求。自部门负责人安排之日起:
零星工程及简单甲分包工程:7天;
50-200万元:15天;
200-500万元:20天;
500万元-2000万元:25天;
2000万元-5000万元:30天;
5000万元以上:35天。
具体工程的预算编制时间,要求造价合同部经理在以上范围内根据工作的难易程度先行确定,预算员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其他临时性工作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说明,部门经理负责对预算人员的工作情况予以记录,并根据本规定提出奖惩建议。
工程预算编制质量要求:
造价合同部经理负责安排人员对编制的标底预算进行抽查,编制的预算总额误差率在±5%以内(含5%)的属正常误差范围;编制的预算总额误差连续三次在5%以上的,考虑调离其预算员岗位。
编制的预算和中标各施工单位报价书中编制的预算进行比较分析,如每次比较结果均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可将预算资料送社会审计部门进行复核,以对预算工作予以检验。如存在较大误差,依据预算编制的质量要求予以处罚。
预算员对新材料、新工艺、工程所有主要材料要与材料采购部门沟通,由采购部进行多次询价,并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由材料采购中心书面确定适当的价格。
由于施工单位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各公司造价部应根据工程现场管理提供的依据,合理计算损失,根据损失的大小提供相应的索赔要求的预算,提交总经理审批,由工程部负责办理索赔。
2.6.4工程预算过程中的全部资料(含预算计算书、材料分析表、材料询价表、工程进度验收单、索赔和工程变更增减等)应及时整理交造价部资料员归档。
2.7进度款支付审核
2.7.1各公司造价合同部负责办理进度款支付和建立支付台账事宜,每月5日前上报;造价合同部依据合同规定和建筑工程进度报表初步审核本次应支付进度款,合同之外的进度款审批需打签呈特批后,再办理进度款支付流程,所有进度款(含工程及材料设备)报集团公司造价管理中心审核。
2.7.2各公司造价合同部依据集团造价管理中心审核金额、合同约定,扣除应扣款项后确定本次应付工程款,并填报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表和组织进行审批。
2.7.3各公司造价合同部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部门,应按不同合同分类分别建立造价部工程进度款支付台账。
2.7.4所有涉及到直接定价工程事项(含项目公司上报审批事项),集团造价中心审核前,编制的预算也要实行咨询公司和集团公司造价中心同时编制,咨询公司编制,集团造价中心核对和审核后再定价。
3工程竣工结算管理
3.1办理竣工结算条件:
3.1.1工程未进行验收或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不予结算;虽已经进行验收,但在取得正式验收报告前,不予结算。
3.1.2工程需要政府行政验收部门验收的(如质量监督站、技术监督局等),在取得正式验收报告或者合格证书前,不予结算。
3.1.3工程已办理竣工验收,但未按规定提供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暂缓结算,待按规定完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后,方可结算。
3.2施工单位办理竣工结算应提供资料:
施工单位在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准确、完整、系统、有效且与施工实际相符的竣工资料及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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