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_T 5781-2023 堤防工程管理导则.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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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00.01CCSA02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5781—2023

堤防工程管理导则

2023-07-28发布2023-08-28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5781—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大清河河务中心、石家庄市鹿泉区计三灌区服务中心、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水务中心岗南水库事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然、李龙、韩平、史亚楠、朱永涛、杨丰源、杨蒙、张丽晶、魏丽贤、李世聪、顾宝群、赵亮、王玲丽、章瑞银、张金东、秦增乐、邱林、田新敏、刘旭东。

DB13/T5781—2023

2

堤防工程管理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堤防工程运行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包括总体要求、工程检查、安全监测、维修养护、安全与应急管理、档案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沿河、湖泊、蓄滞洪区边缘已建和在建的堤防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GB/T

GB/T

11822

18894

50138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规范

水位观测标准

JGJ25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SL59河流冰情观测规范

SL/T171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298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436堤防隐患探测规程

SL595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

SL/Z679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

SL725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设计规范

SL/T782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堤防工程

堤防及其堤岸防护、穿堤闸涵的总称。[来源:SL188—2005,2.1.2]

3.1

穿堤建筑物

以引、排水为目的,从堤身或堤基穿过的管、涵、闸等水利建筑物的总称。[来源:GB50286—2013,2.0.7]

3.2

跨堤建筑物

跨越堤防的建筑物。

[来源:GB50286—2013,2.0.9]

3.3

警戒水位

江河、湖泊中的水位在汛期上涨可能出现险情之前而须开始警戒并准备防汛工作时的水位。[来源:SL26—2012,5.2.1.12]

3.4

保证水位

保证堤防及其附属建筑物在汛期安全运用的上限洪水位。

DB13/T5781—2023

3

[来源:SL26—2012,5.2.1.11]

4总体要求

4,1堤防工程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宜落实明确的管理单位或责任主体,并明确其管理职责。

4.2管理单位宜制订和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和操作手册,定期梳理管理事项,明确工作标准、改进工作流程及工作台账等要求,并贯彻执行。

4.3堤防工程宜推行标准化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并配备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工作人员。

4,4堤防工程宜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4.5堤防工程宜按照信息化管理要求,建立运行管理平台。

4,6堤防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或损毁的,宜及时开展维修或加固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完整。

4.7与堤防工程连为一体的交叉建筑物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宜符合堤防工程安全要求。

5工程检查

5.1一般规定

5.1.1工程检查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

5.1.2工程检查范围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及影响工程安全的其它区域。

5.1.3管理单位或责任主体宜制订工程检查制度,并适时修编完善。检查制度中应明确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的人员组织、检查频次、内容方法、准备、记录、处理报告等要求。

5.1.4检查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发现突发险情应立即向管理单位负责人或工程管理负责人报告。

5.1.5检查记录(包括拍照和录像)应清晰、完整、准确、规范;每次查完毕后,应及时整理,并签名归档;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宜根据检查情况编制检查报告。

5.1.6日常检查可采用定位信息技术开展重要堤防、险工险段或重要堤段宜设置视频监控点,辅助巡视、检查。

5.2检查内容5.2.1堤身

5.2.1.1堤顶

防浪墙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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