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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科技立法监管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金融科技有助于降低交易本钱、提高市场效率,但同时也因其“空白型金融创新〞

的特质给传统金融监管方式带来严峻挑战。美国在金融科技的立法方面,强调“建章立制,

立法先行〞,创制法律标准具有前瞻性;在监管方面,秉持“负责任的创新〞的监管理念,

创新监管范式,力求实现金融创新与合法合规之间的动态平衡。我国可合理借鉴美国的立法

和监管经验,加强金融科技的顶层设计和立法建设,创制新的专门性立法,构建有利于金融

科技开展的监管协调机制,研究以行为监管为导向的监管范式,构建包容性监管制度,探索

完善中国式“监管沙箱〞机制,最终建构“技术驱动型〞的金融监管体系。

关键词:金融科技;立法;顶层设计;监管沙箱;技术驱动型监管

一、引言

2021年2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在其发布的研究报告中将金融科技〔Fintech〕

定义为“新技术支持的金融创新,它能够创造新的商业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

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效劳的提供方式造成重大影响〞【1】。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Ernstamp;Young〕在2021年7月发布的?全球金融科技采纳率指数?

〔EYFintechAdoptionIndex,2021〕中,首次将“由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经纪公

司和财富管理公司〕提供的创新型技术支持效劳〞,纳入金融科技定义,并指出“创新型金

融科技企业已经历了初步涉足金融行业的初期阶段,蜕变为成熟竞争者,在全球范围内得到

高度重视,影响力不断提升,金融科技赋能步伐进一步加快〞。创新型金融科技企业、传统

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科技与效劳企业的多方互动正在形成金融科技生态圈,这一新的多边合作

生态圈将取代原有的两两合作的单一模式,金融科技企业能够结合创新商业模式和技术,赋

能传统的金融效劳【2】。目前,金融科技已经被全球主流金融市场所认可,金融科技的开展

已成为全球性的潮流。但我们也必须理性地认识到,金融科技在通过技术创新降低交易本钱、

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其“脱媒化〞“去中心化〞等属性使得金融系统需要面对的风险更

加复杂,其“空白型金融创新〞的特质,亦给金融监管当局带来了巨大挑战。如何实现科学

立法、有效监管,如何在包容创新与合法合规之间实现动态平衡,成为摆在各国立法、金融

监管机构面前的一个重要且紧迫的问题。对于中国而言,目前面临的监管挑战尤为突出,影

子银行等非正式金融机构风险频繁发生,特别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加速出清,给金融监管与社

会稳定造成了严峻挑战。

二、美国金融科技监管必威体育精装版立法动态:监管延伸与监管创新

〔一〕两部金融科技监管法案引介。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和科技强国,金融科

技行业开展迅速,金融业态和应用创新迭出。而在金融科技的立法与监管方面,美国政府秉

持“负责任的创新〞的监管理念,对金融科技领域的新生事物高度敏锐,并适时纳入立法标

准和监管范围。2021年1月和3月,美国议会代表分别提交了两项金融科技法案,意在建

构针对金融科技的法律框架,在创设新的监管议事机构、厘清监管协调机制的根底上,强化

对金融科技的监管。2021年1月3日,?金融科技保护法案?〔H.R.56,FintechProtectionAct〕

正式提交美国国会。该法案由众议院金融效劳委员会代表TedBudd与StephenF.Lynch,

MarkMeadows,DarrenSoto和WarrenDa-vidson等四名众议院议员作为共同提案人提交国会。

法案旨在设立“打击恐怖主义和非法融资独立金融科技工作组〞,对从事恐怖活动的组织和

人员,以及使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融资活动的组织和人员进行独立调查,并为实施有效监管

提供必要的建议;设立“创新和金融情报领域的金融科技领导力方案〞,用以支持开发能够

侦查恐怖活动和使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融资活动的工具和程序,并进行创新授权和资助。目

前该法案已通过众议院审议,正在由参议院内设银行、住房和城市事务委员会审议【3】。2021

年3月4日,?金融科技法案2021?〔H.R.1491,FINTECHActof2021〕正式提交美国国会,目前

该法案正在众议院审议中。该法案全称为?促进创新和新技术,使企业家创造和雇用2021

年法案?,由众议院代表DavidScott提出,旨在成立金融科技委员会,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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