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附加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B款)(互联网版)费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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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产险附加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B款)(互联网版)费率

一、费率计算公式

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二、基准赔付标准和基准保费

(一)基准赔付标准

1.基准给付比例:

社保目录外药品:100%社保目录内药品:

有社保

100%

无社保

60%

2.基准保险金额:300万元

3.基准等待期:30天

4.基准保险期间:1年

(二)基准赔付标准对应的基准保费(单位:元)

1、首年投保

投保年龄

有社保

无社保

0-4

12

26

5-10

7

15

11-15

5

10

16-20

5

11

21-25

7

15

26-30

12

26

31-35

15

33

36-40

21

46

41-45

33

70

46-50

50

105

51-55

71

151

56-60

94

201

61-65

129

274

2、续保

投保年龄

有社保

无社保

-5-

0-4

12

26

5-10

7

15

11-15

5

10

16-20

5

11

21-25

7

15

26-30

12

26

31-35

15

33

36-40

21

46

41-45

33

70

46-50

50

105

51-55

71

151

56-60

94

201

61-65

129

274

66-70

154

329

71-75

200

429

76-80

237

506

81-85

271

580

86-90

303

646

91-95

343

731

96-100

429

914

(三)赔付标准调整系数

1.给付比例系数:根据保险保障结构对费率的影响,设置给付比例系数。给付比例越低,费率可适当下浮。

社保目录内药品给付比例

100%

80%

60%

50%

无社保或者社保目录内药品未使用社保报销给付比例

60%

50%

40%

25%

社保目录外药品给付比例

100%

80%

60%

50%

调整系数

1.00

0.80

0.60

0.5

如果给付比例介于上述相邻给付比例之间,调整系数采用线性插值计算。

2.等待期系数:根据保险保障结构对费率的差异,设置等待期系数,等待期时间越长,风险相对下降,进而可适当降低费率。

等待期

调整系数

0天

1.05

-6-

30天

1.00

60天

0.90

90天

0.85

仅适用于首次投保或非续保;如果等待期介于上述相邻等待期之间,调整系数采用线性插值计算,等待期为90天以上的按60-90天等待期的斜率外推线性插值计算,调整系数最低不低于0.7。

3.保额调整系数:根据不同保险金额对应的费率差异,设置保额调整系数。

保险金额(万元)

调整系数

300

1.00

100

0.90

50

0.80

如果保险金额介于上述相邻保险金额之间,保额调整系数采用线性插值计算。如果保险金额小于50万元的,调整系数为0.8;保险金额不高于300万元。

4.保险期间系数:根据保险保障结构对费率的差异,设置保险期间调整系数。

保险期间(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调整系数(%)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85

90

95

100

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5.短期税率系数:基准保险期间为1年可免税,保险期间小于1年不可免税,因此设置短期税率系数。

保险期间

调整系数

保险期间等于1年

1.00

保险期间小于1年

1.06

(四)基准保费计算

基准保费=基准赔付标准对应的基准保费×赔付标准调整系数

三、费率调整系数

费率调整系数为下列各调整系数之乘积,当某项调整系数相关风险信息不确定时,该系数取1.0。其中,个人业务需按照《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第3号)第十六条相关规定执行。

1.被保险人职业类别细分系数: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细类进行风险的区分,五、六类职业风险最高,出险后的影响增加,对应则可以提高费率。

被保险人职业类别

调整系数

一、二、三、四类细类

1.0

五、六类细类

1.4

-7-

2.地区系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越低,医疗成本越低,则需要相应降低系数。五级为经济发展水平最低,费率可适当下降。

地区经济等级

调整系数

一级

1.0

二级

0.8

三级

0.7

四级

0.6

五级

0.5

3.投保比例系数:被保人群的投保比例越高,道德风险越低,费率可适当下浮调整;反之亦然。(仅适用于团体业务)

投保比例

调整系数

75%以上

0.5

50%-75%(含)

1.0

50%及以下

1.3

4.总投保人数系数:投保人数规模的大小对赔付经验和费用成本的水平都产生影响。在同一保单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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