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旧对比解析及应对措施建议(涉及银行金融业务部分)).pdf

民法典新旧对比解析及应对措施建议(涉及银行金融业务部分)).pdf

  1. 1、本文档共1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民法典新旧对比解析及应对措施建议(涉

及银行金融业务部分))

1.担保合同的无效性问题

根据《担保法》第六百八十二条,如果主合同无效,保证

合同也无效。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权债务合同无效的,

保证合同也无效。此外,《民法典》还规定,当事人有关排除

担保从属性的约定,应当认定无效。如果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

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

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保证人资格的限制

根据《担保法》第六百八十三条,保证人的范围被缩小,

国家机关和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除非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

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学校为例,

原营利性学校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

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

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民办学校不得成为保证人。

3.担保合同的表现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九十三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

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此外,具

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作为保证合同,只要债权人

接收且未提出异议即可成立。

4.保证方式的变更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时,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人承

担连带责任保证,那么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会变更为一般保证。

此外,《民法典》未再禁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及职能部门提

供担保。

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保证期间默认为两年。如果保证期间

约定不明确,根据连带责任或一般保证原则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687条,出现特定情形时,保证人不受

一般保证先诉抗辩规则的限制。如果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

人无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需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这属于一般

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或仲裁未经审判或者执行程序不能履行债

务前,保证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有特定情形

除外,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受理

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财产不足、保证人

书面表示放弃权利等。

根据《担保法》第688条,如果保证人合同约定违约时,

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这属于连带责任保

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或者

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692条,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时,

保证期间默认为两年,而不会因为中断、中止或延长而改变。

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保证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自行

约定,但如果约定不明确,则默认保证期间为6个月。

期间届满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

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仍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

间的情况,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已经

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判决或者仲裁

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的规定,在存单到期后将存单兑现还款的情况下,银行只

能在存单到期后兑现存单还款,不能提前兑现存单还款。此外,

抵押合同中载明的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条款是合

法的。

物权法第399条删除了耕地,以便与土地经营流转权一致。

根据物权法第186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不得与

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

情况。在存单到期后,银行只能在存单到期后兑现存单还款。

抵押合同中载明的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条款是合

法的。

在物权法第402条中,本条款与民法典第228条立法精神

一致,取消了对流押/流质条款的禁止性规定。根据第40条,

抵押合同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在抵押合同

中,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

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情况。同时,

抵押合同中载明的兑现或提货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汇票、支

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其兑现或提货

日期届满时,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或提货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或

者提取货物。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