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审批及日常监管制度.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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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区白界镇宅基地审批及日常

动态巡查监管制度

各村(社区):

为确保我镇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

定,坚决遏制农村“一户多宅”行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秩序,及时发现

和制止宅基地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行为,保障农村占用宅基地建房法律、法规的

贯彻执行,降低宅基地违法用地案件发生率,建立镇、村两级宅基地执法巡查机

制,规范填写巡查计录,做到村村有人查、日日有人管。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农

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体系的十条措施》(陕农组发〔2020〕

5号)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农村农经

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陕农业发〔2017〕10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白界镇镇宅基地基地审批及日常动态巡查工作

领导小组,具体组成机构及人员安排如下:

织机构及人员

组长:郭镇长

副组长:各片长

成员:各村驻村干部、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

由兼任。协调组织各村开展宅基地审批管理及违法用地动态巡查工作,指

导各村(社区)规范宅基地申请流程并及时审批,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宅基地

违法用地制止、查处的主体责任,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力争实现镇域内农村住房

建设的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村要充分认识“一户一宅”相关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到思

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精力上高度集中、行动上高度一致,主要领导

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确保我镇做到农村宅基地规范化管理。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各村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勇于承担,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法律规定。

1、宅基地审批方面

村民小组收到宅基地申请和附件一“一户一宅”保证及自建承诺书后,应当

于5个工作日内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村民代表大会人数要求≥本组总户数三

分之二以上,人员要求,宅基地权利人四邻必须参加),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

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将申

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小组出具审批公示报告并在《农村宅基

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后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

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村级组织收到村民小组提交的相关资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开队委会

(驻村干部必须参与有必要可邀请带片领导参加),会议内容重点审查提交的材

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

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完善《村级宅基地审查证明》同时在《农村宅

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签署意见,一并报送镇政府。

2、宅基地日常巡查网格化管理方面建立二级巡查制度

1.村级巡查

各村(社区)每个小组要明确基层宅基地管理员1名,建立宅基地管理队伍

网格化体系,将责任落实到人,制止和查处执法权限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行为。各

村(社区)要对本村域范围内公路沿线、林地、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开展动态巡

查,每月不少于2次,并建立巡查台账,及时记录巡查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

上报。巡查过程中发现宅基地违法用地情况要及时制止,能够自行处置的自行处

置,无法自行处置的以书面报告单形式及时上报镇宅基地违法用地动态巡查工作

领导小组。

2.镇级巡查

统一巡查:原则上按照每月1次的频率,由镇政府相关人员对村镇重点区域

开展统一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及时记录巡查情况,每年适宜建房时段合理增加

统一巡查次数。

巡查过程中发现宅基地违法用地情况要及时制止,能够自行处置的自行处

置,无法自行处置的要以书面报告单形式及时上报镇宅基地违法用地动态巡查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巡查要求

各巡查人员要建立动态巡查登记台账和登记卡,对每次巡查的时间、路线、

人员、发现的违法行为、制止情况、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进行详细登记。

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徇私舞弊、故意放纵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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