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财险河南省中央财政小麦种植大灾保险(扶贫专用).docx

太保财险河南省中央财政小麦种植大灾保险(扶贫专用).docx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央财政小麦种植大灾保险(扶贫专用)

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中央财政小麦种植大灾保险(扶贫专用)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除政府文件另有规定外,本保险条款适用于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可带动农户脱贫、吸纳贫困农户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保险标的

第三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麦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简称“保险小

麦”):

(一)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二)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三)生长正常。

投保人种植面积应在50亩(含)以上,并且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小麦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小麦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深度贫困县无此要求),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

(三)病虫草鼠害。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种植保险小麦;

(二)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

保险金额

第七条保险小麦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保险小麦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央财政小麦种植大灾保险(扶贫专用)

2

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除政府文件另有规定外,每亩保险金额为745元。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保险期间

第八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小麦出苗或移栽成活后起,至成熟开始收获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保险人义务

第九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一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小麦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约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十三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以及地方有关小麦种植管理的规定,搞好种植管理,建立、健全和执行田间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农业部门和保险人的防灾检查及合理建议,切实做好安全防灾防损工作,维护保险小麦的安全。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履行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

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五条保险小麦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第十六条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

文档评论(0)

法律咨询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持证人

法律咨询服务,专业法律知识解答和服务。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27066055000030
领域认证该用户于2023年04月14日上传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