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规章制度.pdfVIP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房屋租赁规章制度

【篇一: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房屋租赁的管理,发挥房屋资产的最大效益,特制定本

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范围内(包括所属子公司)的所有房屋租

赁业务。

第二条出租房屋的条件:闲置房屋或公司经营的预期收益小于外租

收益;出租的房屋不能影响公司的总体规划和有损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对承租方的条件要求:品牌企业优先于一般企业,一般企业

优先于个人;宿舍区内的房屋应能够为居民提供服务,方便职工生

活。

第四条对外租赁房屋的管理部门,除公司经理的特别授权外,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本单位的房屋进行出租。

第五条房屋出租收益列入各单位收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租

赁机会,从中私自获利,一经查出,按所获非法收入3—5倍罚款。

第六条房屋出租时,房屋出租单位,必须认真查验承租户主的身份

证原件,并要求提供证明承租单位存续性的有关资料。承租人为个

人的,须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备案。承租人为单位的,须留存营业执

照复印件备案。同时房屋出租时原则

上需要收取一定额度的风险金。

第七条单位所有临街门面和卖场柜台自己不需要使用的,可以租赁

给他人使用,经营范围以承租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八条门面租赁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如需要超过3年,

应当报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单位出租房产或卖场柜台应有明确的月租金标准,出租单位

应保证出租房产租金标准不低于同地段相当条件的市场平均租金。

第十条月租金确定后,出租单位不得随意降低标准,确因市场发生

变法需要下调标准的,必须书面报公司经理批准。第十一条租赁合

同的签订:公司各单位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固定

格式《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签订(一式三份,公司两份),否则造

成的一切责任,由本单位负责。第十二条租赁期限:除非对公司非

常有利,房屋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如遇特殊情况需报请公司

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长期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提前解除。公司或承租方如果提前解除合同,需提

前以书面形式报告,经同意后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对方提出解除

合同,应写明理由,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解除后立即注销原

合同。

第十四条对外租赁房屋电费收取的管理单位,每月应如数收取,不

得不收取或折价收取。

第十五条房屋出租单位应加强对外租房屋租赁人的监督,不得转租,

不得对建筑物结构造成破坏。

第十六条房屋出租单位应对出租房屋及其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安

全检查,及时维修、养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

责”的原则。所出租房屋的安全责任由房屋出租单位负责;房屋承租

人应当对其使用行为负责。

第十八条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

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人支付。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不得退回装修

费用。

第十九条承租方必须爱护出租房屋内的各种设施,未经同意不得以

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室内水、电、暖设施,不得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

承重结构,不得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不得扩大承

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不得实

施其他影响房屋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条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使用承租房屋时

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第二十一条未经

房屋出租单位许可,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房屋。

如擅自转租造成损失的,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交纳

房屋租赁费,水、电、暖费。凡发现承租方违法经营,或改变经营

范围,或转租他人,或超过15天未缴纳租金的,出租人有权酌情终

止合同。

第二十三条承租人所租房屋内的所有物品(含商品及贵重物品)由

自己保管,凡发生丢失、失火、盗窃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

及责任,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第二十四条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出租单位应当检查门面和配

套设施,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当在承租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

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各房屋出租单位要设置房屋租赁管理专管人员,负责及

时收取租金及其它费用以及对租赁房屋的日常跟踪管理、监督、检

查工作。若遇欠费、转租或破坏房屋结构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领

导反映,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六条各公司出租房屋须建立基础资料台帐,将合同期限、金

额、承租人信息等内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