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一、当前征地冲突的主要表现与根源
(一)主要表现:
1、征收土地易发群体性事件。
新华社的《瞭望》新闻周刊引述官方统计说,2006年中国爆发的群体性事件超过9万
起,“并一直保持上升势头”。揭露了“社会底层积累的民怨不容小视”。针对2009年社
会和谐稳定面临的新形势,《瞭望》新闻周刊专门邀请长期在一线采访群体性事件,素有研
究的3位记者,请他们进行预测,分析形势。他们认为:2009年有可能成为群体性事件高
发的年份。但是没有提出因土地征收引发群体性案件的预测,事实上2009年上半年我受理
的土地案件共计85件,其中属于群体性案件的高达53件,占办案总数的62%。如大广高速
河北段、河南段发生土地群体性案件高达数十起,青铜峡市城中村改造、黑河市外环东延工
程均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引发土地群体性事件中,有两个主要表现:一是中国农民的权利生长方式发生了变化。
如果说,在改革前,以及改革后的相当时期里,农民的权利是从外部赋予的话,那么现在,
农民对权利的需求更多来自自身。导致这一变化的原因是土地的物权属性已经成为农民对土
地个人财产性的意识生成。有了财产意识就需要对财产保护,并进而发展成对民主、公平、
公开的参与需求。二是互联网的兴起,为这种参与提供了技术手段,并进一步催生了农民维
权意识和民主意识的发展。现在很多群体性事件都带有互联网的影子或影响。
要想有效解决土地群体性事件,就必须痛下决心,改变、完善土地征收制度,以化解执
政者在处理土地群体性事件上所表现出来的“制度性迟钝”。有些地方政府在征地中,主动
邀请律师和农民代表进行交流、座谈,有效地解决了农民与政府之间的土地利益冲突。但有
了完善的法律制度,还涉及政府的职能和观念转变问题,必须限制和规范地方政府的权力和
利益,实现政府利益与农民利益的统一,同时强化对官员的问责制度。
2、动用警力实施征地已成常态。
综观发生的一系列土地群体性事件,我们不难发现,人民警察都处在了冲突的第一线。
青铜峡、黑河事件军动用大批身穿防弹衣,头戴钢盔的“警察”,结果很明显,土地是被强
行占用了,但是埋下多少颗不满的“非稳定”的“种子”,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曾十分痛心
地说:“一定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武器、慎用强制措施,决不能动不动就把公安政法机关
推到第一线,更不能用专政的手段来对待人民群众。”这是发生瓮安事件后的亲身感受!
当前在处理农民拒绝征地、阻工等纠纷时,一些基层政府过度依赖于动用警力采取强制
手段,这不仅不利于缓解和消除矛盾,反而不断制造矛盾,加剧了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紧张关
系。夏学銮说,一味地看重秩序的维护,随意动用警察,采用暴力手段平息人民内部矛盾和
纠纷,虽然表面上平安了,但怨气却不断积累,矛盾不断加深,从而为引发更大的冲突埋下
了隐患。
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颁布实施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
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指出,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或者滥用警械、强制措施,
或者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
分。
规定指出,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或者滥用警械、强制措施,或者违反规
定携带、使用武器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
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
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规定指出,在信访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
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
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
处分。
因瓮安事件被撤职的前瓮安县公安局长申贵荣说:“遇到群体性事件就出动警察,这种
‘得罪’老百姓的事,都得我们去做……我们几乎把人都‘得罪’完了。”
政府动用警察征收土地直接表现为政府的无能,但是全国类似问题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已经成为“强制”征收土地的常态。
3、农民阻止行为成为法律的牺牲品。
农民当遇到实施征收土地时,多是采取阻止行为,一是拒绝在调查结果上签字确认,认
为自己没有签字就等于不同意征收,政府就不会占地;二是拒绝领取补偿费,认为我不领钱
土地就不算卖了,政府就不敢动地;三是拒绝交付土地,认为我是承包人,在承包期限人受
法律保护,政府强行占用就是侵权;四是组织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