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县衙制度史.pdf

  1. 1、本文档被系统程序自动判定探测到侵权嫌疑,本站暂时做下架处理。
  2. 2、如果您确认为侵权,可联系本站左侧在线QQ客服请求删除。我们会保证在24小时内做出处理,应急电话:400-050-0827。
  3. 3、此文档由网友上传,因疑似侵权的原因,本站不提供该文档下载,只提供部分内容试读。如果您是出版社/作者,看到后可认领文档,您也可以联系本站进行批量认领。
查看更多

一章“郡”、“县”的来历

郡、县是由春秋战国到秦代逐渐形成的地方政权组织。

春秋以后,各诸侯国往往把新兼并来的土地建设为县。楚国

是最早设县的国家之一。《左传》记载,公元前年前后,

楚文王灭掉了申、息等小国后便开始置县。这些县与原来的

奴隶制国家国君直接统治的领邑和国君分封赏给卿大夫的

封邑不同,县是一级行政组织,由君主派人任官,以利于君主

直接控制。春秋后期,晋国首先设立了郡,“郡本来设在新得

到的边地,因边地荒僻,地广人稀,面积虽较县为大,但地位

却比县低”,故赵简子曾发誓曰:“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

夫受郡。”通考》云:“春秋时列国相灭,多以其地为县,则县

大而郡小。”这里既是说的统属关系,也是讲的范围大小和地

位轻重。至战国,大国领土不断扩大,边地逐渐繁荣,人口日

益增加,加上地盘大不易管理,便在郡下划分若干小县。郡

县逐渐推行到内地,根据地域大小统一于郡下设县,并确定

为固定的地方政权机构。由于郡县的大量设置,国野制就逐

渐被取代了。到了战国时期,国野制正式消亡,以郡统县的

郡、县二级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公元前年(秦王政二十六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听

取廷尉李斯的建议,正式废封建制度,地方行政实行郡县制

度,分全国为郡,郡下设县,郡县制正式形成。至魏晋南

北朝,又在郡以上设州,郡的地位降低。隋代,初为州、郡、县

三级制,隋文帝整顿郡县,“并小为大”,“去闲存要”,改三级

制为二级制。唐乾元元年(,复改郡为州,恢复到州县制

状态。郡,作为我国政区的名称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

所谓“县”,它的最原始的含义是“系”。《说文》曰:“县

(指繁体字‘縣’),系也。”本是“悬挂”的意思。“县鄙”似有

四鄙以国都为支点而悬系之义。唐颜师古考证:“古书‘县’、

‘邑’字皆为‘寰’,以‘县’为悬挂之义,后人转用为郡县的

‘县’,又在下面加‘心’以别之‘县’。”《周礼》释曰:“距王城

三百里以外至四百里曰‘县’,亦作‘寰’。称‘寰’者,或为环

于王城之意;称县者,或因距王城三四百里,距离不远,有悬

挂于王城之意。”用现在的话说,古县字的引申义包含有“隶

属”、“直系”的意思。

总观历史,历封建王朝年,又经中华民国至中华人

民共和国,长达余年的发展轨迹,地方行政体制一直是

郡县制的延续,县成为国家政权中一级重要的机构。不管是

明清的“州县”连称,还是当今的“市县”并称,它们作为最基

层政权组织的性质未变,而且非常适合中国农业国体的运行

机制,因此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两千多年来,不管县以上的

政权机构怎样变化,但县一直没有发生过变化,而且顽强地

走到了今天。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每年都有一部分县改为

“市”,相当于明清的散州;市、县仍然是最基层的县级单位。

历代地方行政体制沿革表

第二章县(州、厅)基层

地方行政组织

第一节地方行政区域的划分

清代的地方行政区划,按照具体情况,分为直省制和军

府制两大类型。全国大部分实行直省制,按省(直隶)、府(直

隶州、直隶厅)、县(州、厅)级进行划分。军府制多在边疆

或少数民族地区推行。省、府、县的关系是省辖府、府辖县。

由于各省辖区有大有小,故省与省之间的府州县数相差

悬殊。清政府把省按户口、幅员等条件分为大、中、小省

等,各省的府县州也时有增减、变化。

省以下,府与直隶州、直隶厅处于相同等级。其区别在

于府下辖有州县。府的长官知府一般不直接参与民事。直

隶州除领本州之外,同时兼管所辖县份。直隶厅多数无属

县,但亦有个别领县的。

县和散州、厅亦是并列的一级。设州的地方一般位置比

较重要或特殊。厅多设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或内地新开辟

区。县有京县、首县、附郭县、犄角县之分。京县指京师所在

地。首县系省会或府治所在地,在全省或全府各县中处于首

领地位。附郭县与首县是意思相同的不同叫法。

府县(州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