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适用.pptxVIP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适用.pptx

此“司法”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2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

第二节保护知识产权冲突法标准

第三节保护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与国际组织

第四节我国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二、知识产权法律特点

保护知识产权法律主要有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从法律角度看,知识产权含有三个特点:

1.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或垄断性。

2.时间性。即法律对知识产权有一定保护期,过了有效保护期,这种专有权就停顿了,这种智力结果就变成了人类社会共同财富。

3.地域性。即依某一国法律而取得某一专利权,只在该国境内有效,在其它国家无效。除非有条约要求,不然其它国家没有保护义务,;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知识产权作为一个精神财富和智力结果含有流动性。这种知识产权流动性与地域性是矛盾,尤其是对西方工业发达国家来说,严格地域性对其很不利。所以,他们希望在本国取得这些权利,一样也能够得到相关外国法律保护。这么,就出现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问题。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是指在一国所取得某项知识产权怎样才能得到相关外国法律保护。详细来说包含:

①外国人怎样在内国取得知识产权以及对外国人知识产权保护应依据什么法律,是内国法、外国法,还是国际条约。

②内国人知识产权怎样在外国得到法律保护。;第二节保护知识产权冲突法标准;3.授予专利优先次序要求不一样。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分别就同一创造申请专利,且都符合专利授予条件,那么,专利权应授予谁呢?当前国际上采取两种处理标准:

①申请在先标准。

②创造在先标准。

4.外国人在内国申请和取得专利权待遇不一样。

5.专利审查制度不一样。有国家对专利申请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只对专利申请是否符正当定手续进行审查。世界上多数国家采取这种制度。还有一些国家实施是延迟审查制度。

6.专利保护期限不一样。

7.专利代理制度不一样。;(二)商标权法律冲突

至当前为止,世界上已经有120多个国家颁布了商标法,对商标使用方法律加以保护。但各国商标法基本内容存在差异与冲突,主要表达在以下几个问题上:

1.???标权取得。关于这个问题国际上有三种不一样标准:

①使用在先标准。

②注册在先标准。我国《商标法》第29条要求也表达了这一标准。

③混合标准。它是前两个标准折中使用。;2.商标审查。各国商标法都要求,对商标注册申请要进行审查,有国家只进行形式审查;有国家还要进行实质审查。外国商标若向我国申请注册,则由我国商标代理机构负责形式审查,由我国商标局负责进行实质审查。

;3.外国人在内国申请和取得商标注册待遇。各国法律普通都要求了国民待遇标准。但在详细执行时,各国要求又有所不一样。

4.商标保护期限与续展。各国法律对注册商标保护期限长短不一:①最长为,如美国、瑞士、意大利等,而最短在英国以及一些英联邦国家则要求为7年。

商标注册使用期届满后,能够申请续展,续展期限普通与注册保护期相等。但也有些国家要求续展期长于注册使用期,如英国注册商标使用期为7年,而续展后期限却为。;(三)著作权法律冲突

1.著作权取得方式不一样。

2.著作权保护期限不一样。如对文学、艺术、音乐等作品,多数国家要求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有国家要求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25年;有国家要求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30年。保护期从何时算起,各国要求也不一样:有从开始创作之时起算;有从作品完成之时起算;有从作品登记之时起算;也有从作品首次发表之时起算。;二、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

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伴随知识产权发展而发展改变。19世纪之前,知识产权完全受国内法调整。伴随资本主义从自由向垄断发展,专利、商标和文学艺术作品冲破一国界限在全世界范围内广为传输和使用。为了公平、合理地保护外国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逐步发展起来。

(一)专利权法律适用

1.适用专利授予国法律。

2.适用被请求国法。;3.适用行为地法,即专利权实施地或侵权行为地法。

4.分割适使用方法律,即主张依据专利权权能进行分割,不一样方面适用不一样法律。

(二)商标权法律适用

1.适用商标注册国法律。这是采取注册在先标准国家普通采取做法。

2.适用商标首先使用地法。

3.商标权保护,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律。

4.商标权侵权诉讼,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三)著作权法律适用

1.适用著作最初发表地法,即作品起源国法。许多国家著作权法要求了“作品国籍标准”。

2.未发表作品著作权,适用作者属人法。

3.适用被请求国法。在原始国取得著作权,如要想在另一国得到保护,应该依据被请求国法律。

4、适用著作权实施地或侵权行为地法。;第三节保护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与国际组织;《巴黎条约》并没有给缔约国提供一套统一适用专利法和商标法。它仅仅为缔约国要求了相互保护工业产权几项基本标准。这些基本

文档评论(0)

幸福是什么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幸福是什么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