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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职业道德案例分析
1.小林的父母是农村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小林上到初中二年级的时候,父
母认为女孩子读书无用,还不如像同村的女孩们去广东打工。于是,开学之
前小林父母委托同村的人带她去了广东一家工厂上班。开学后学校老师与乡
镇干部来到小林家,劝其父母让小林重新回学校学习,却遭到其父母的谩骂。
她父母说:“女儿是我们的,要不要上学是我们家自己的事,与外人无关,不
需要你们来管。”
请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知识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并为解
决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提出你的建议。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和
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儿童可以推迟到七
周岁。上述材料中小林读初中二年级,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和法定监护人应
保证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辍学。小林父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侵犯了小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还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
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
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
正。所以,小林父母的话是不对的,乡镇干部有权监督小林的父母改正错误。
(3)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我认为政府要加强宣传,让农村儿童、
青少年的父母认识到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必要性和价值,同时,提高农村儿童、
少年对接受义务教育的认识水平,使他们认识到接受义务教育不仅仅是一项权
利,同时也是一项义务。此外,政府和当地村委会还应该帮助那些有困难的家庭
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帮助这些家庭履行送子女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义务。
2.王老师是某市教育局普教室的教研员,利用职务之便取得了小学综合实践活
动教材的编写权。他组织了一批老师编写了一本《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材》,
并通过教育局发文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他的教材,从中获利。请运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知识对上述材料进行分析。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
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
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
用。材料中的王老师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直接参与了教科书的编写,并在没有
经过审查的情况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期教材,并从中获利,这是不对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还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
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
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因此,应对教育局直接领导人和张老师依法给予处分,并没收非法所得收入。
3.张老师是某市重点初中的语文老师,兼年段长。他说为了提高学生的成绩,
要求该校初三年级的所有学生都向他订购一套练习册。同时,还要求成绩较
差的同学必须参加其朋友举办的培训班。请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法》的相关知识对上述材料进行分析。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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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
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材料中的张老师直接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并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其朋友举办的培
训班,这属于推销和变相推向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应由张老师所在学校及市教育
局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4.某学校的学生A,在课堂上随意讲话,干扰了课堂秩序。任课教师李老师将
其赶出课堂。下课后李老师又罚A做俯卧撑200次,由于学生A体力不支,栽倒
地上。头部磕伤,后送到医院花了300余元医疗费。学生A的家长找到了学校,
要求校方处分李老师,并赔偿全部医疗费。请依据教育法规对李老师的行为和家
长的要求给予分析。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
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
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材料中的李老师有管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学生上课讲话
扰乱了课堂秩序,李老师对其进行管理是正确的。但将学生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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