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建筑防火规范.pdf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多层建筑防火规范

篇一: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GBJ16-19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27号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由公安部天津消防

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地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

审,现批准局部修订条文有:第1.0.3条、第5.1.1条、第

5.1.1A条、第5.1.3条、第5.1.3A条、第5.3.1条、第

5.3.6条、第5.3.6A条、第5.3.7条、第5.3.12条、第

7.2.3条、第8.7.1A条、第8.7.1B条、第10.2.8条、第

10.3.1A条、第10.3.1B条,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此

次局部修订的条款内容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该规范中

相应的条文规定同时废止。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7号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由公安部天津消防

科研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

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

相应的条文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四日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4号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由公安部消防局会

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

修订的条文,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

的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7]1447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公安

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5月1日起施行,原《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同时废止。

本规范只规定了建筑设计的通用性防火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

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施行中,必要时可根据本规范规定

的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报

国家计委和公安部备案。

本规范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贯彻实施。公安机关负责检查督

促。对没有专门防火规定的,或按本规范设计确有困难时,应

在在地方基建综合主管部门主持下,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

当地公安机关协商解决。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七局负

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

由我部消防局会同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纺织工业部纺织

设计院等10个单位共同修订的。

在修订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

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调查了27个大中城市的

200余个名类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现状,总结了

最近10多年来的建筑防火设计方面的经验教训,吸收国外符

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建筑防火先进技术成果。并征求了全国有关

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章和五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建筑物的

耐火等级,厂房,仓库,民用建筑,消防车道和进厂房的铁路

线,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采暖、通风和空气

调节,电气等。

鉴于本规范是综合性的防火技术规范,政策性和技术性强,涉

及面广,希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

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

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部消防局,以便今后修改时参

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一九八七年五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城镇规划和建筑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

针,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第

1.0.2条建筑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

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重点和一般的关

系,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先进防火技术,做到促进生产,保障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85****326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