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通用5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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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

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通用5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

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

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学校宣传工作

制度(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导向作用,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

象,营造有利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根据党和国家关于

宣传工作的有关法律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宣传舆论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政办公室实

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

宣传舆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校长、书记

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年级组长

第二章对外宣传

第四条对外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内各部门采写和制作的向校外公开传送的有关学校情况和

形象的各种宣传品(如图片、画册、光盘、网页等)。

2、学校内各部门或个人联系或协助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

社会新闻单位、出版媒体采写和制作的有关学校情况的各类新闻、广

告作品(含图片、通讯、录音、录像等)。

3、学校内各部门或个人采写和制作的向社会各新闻单位或出版媒

体投送的反映学校有关内容的各类新闻、广告作品。

4、学校内各部门向社会各方面推荐或报送的用于公开布设或发送

的有关学校情况和形象的介绍材料、展览品或陈列品。

5、学校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的信息。

第五条对外宣传的管理

1、审查。凡向外投递反映学校情况的宣传报道(含网络宣传中由

学校管理的新闻宣传)文稿、作品、信息,包括各种体裁的文章、音

像宣传品,须经党政办公室审查同意,方可向外投递。

2、审查内容。政治观点正确,文章内容属实,数据准确。

3、审查程序。反映全校性重大事件的对外宣传报道,须经党政办

公室审阅,由学校主要领导审定。反映处室、系、部的对外宣传,须

先经作者所在处室、系部审查同意,签署意见之后,再由党政办公室

审定。

4、责任。原则上,文责自负;若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主管部门负

有领导和监督责任。

第六条学校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由党政办公室统一邀请新

闻单位并具体组织安排,活动主办部门应于活动举办前三天报党政办

公室,并做好活动场所的环境布置,备好新闻通稿和相关材料,协助

党政办公室做好记者的接待工作。

第三章对内宣传

第七条对内宣传的主要载体: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校报、广播、

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校报、校园网、微信公众号、

橱窗、电子显示屏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八条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校性重大活动的拍摄、撰稿与报道。

各部门的会议、活动原则上由各部门负责安排拍摄、撰稿。新闻宣传

具有时效性,学校重大活动应随时报道,投稿时间为次日12点前,须

署上部门及作者真实姓名。各部门通讯员上报的新闻稿件以及所采集

的新闻资料,须经过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部分专业性和业务

性较强的稿件须组织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审核、校对,交由党政办公

室复核后方可发布,确保稿件的准确和真实可靠。

第九条对外请到学校进行的报告会、讲座和论坛等活动实行分级

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

案制度。活动必须经党政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进行,举办部门负责人

必须全程参与。以学校名义组织上述活动的主管部门是党政办公室;

学生组织的上述活动的主管部门是教育处。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将活动基本情况,报告、讲座内容等相关材料报送党政办公室。

第十条校园周边地带和校园内广告宣传统一由党政办公室管理,

各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校园内或学校周边地带设置广告。因工作需

要须经党政办公室审批后可以在指定的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但

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在审批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学校内团体和个

人发布公告、启事、通知、海报等,须到张贴栏张贴。

第十一条加强对校内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内容积极健

康、加强对校内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内容积极健康、活动

规范有序。学生有关活动播放的音像制品由团委负责严格审查。

第四章网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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