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建立健全对年
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公司对在年度报告信
息披露工作中因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其所负职责
和义务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致使公司年度报告发生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信息披露重大差
错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
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子
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
1
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
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同时依据本制度有关规定提
出处理建议,并逐级上报至董事会审议。
第二章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当追究有关
责任人的责任。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
责任。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的工作人
员应当按其职责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承担直接责任;各部门、子(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
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七条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除直接责任人外,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
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2
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使
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负有提供年报所需信息义务的部门和人员,未能积极
配合证券事务管理部门的年报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未能及时、准
确、真实、完整地提供年报相关数据及信息,造成年报信息披露
重大差错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未按照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规程履行职
责,造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
(六)在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
传递相关信息,造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失误或不良
影响的;
(七)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
影响的;
(八)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
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责
任人的意见,保障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董事会根据实际情
况,可以从重或从轻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3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相关责任
人: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
主观因素所致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