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PDFVIP

通达创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PDF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依法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证券监

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

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

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并遵守自愿披露的相关监管要求。

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涉及

信息披露的相关内部规范,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另行制定。

第三条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深交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四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监管要求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信息,并保证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

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第1页共13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整或者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声明并说明理由,公

司应当予以披露。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信息披露应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具体要求

如下:

(一)真实,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

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

陈述;

(二)准确,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切

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

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

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应当合理、谨慎、客观;

(三)完整,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

齐备,格式符合有关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四)及时,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所有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公平,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

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的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

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

对于监管部门规定可以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管

部门申请暂缓、豁免披露,并根据审核意见予以执行。

第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也应当遵守真实、准确、完整、

公平原则,并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不得利用

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

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定格式编制公告,无法定格式的,应按照相近格

式或有利于投资者、监管部门

文档评论(0)

zb99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hr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122001130000004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