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2519篇).pdfVIP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2519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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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

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薛某雇杨某料理家务。一天,杨某乘电梯去楼下扔掉厨房垃圾时,袋中的碎玻璃严重划

伤电梯中的邻居乔某。乔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3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

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40题,单选)

A、乔某应起诉杨某,并承担杨某主观有过错的证明责任

B、乔某应起诉杨某,由杨某承担其主观无过错的证明责任

C、乔某应起诉薛某,由薛某承担其主观无过错的证明责任

D、乔某应起诉薛某,薛某主观是否有过错不是本案的证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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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8章第2节证明责任的分配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侵权案件中证明责任的分配。《民诉解释》第57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

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所以,AB选项说法错误。

提供劳务致人损害的案件,侵权责任法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所以,C选项错误,D选

项正确。

2.李明和张娜是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分手后李明非常后悔,希望复合,

张娜则与另一男子王壮交往。一天在餐厅中,李明看到张娜和王壮共进烛光晚餐,怒火中

烧。其冲过去大打出手,造成了王壮鼻梁骨骨折,张娜和用餐顾客吴敏看到了全过程。王

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张娜和吴敏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娜和双方当事人具有利害关系,可以不出庭作证,而吴敏必须出庭作证

B、在诉讼过程中,吴敏突发疾病,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不出庭作证

C、张娜和吴敏因为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法院预付

D、人民法院在张娜作证前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张娜拒绝签

署保证书,不影响其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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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7章第2节证人证言

【答案】:B

【解析】:

考查证人证言。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

单位和个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3条第1项的规定,

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证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不出庭作证。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

第118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

作证费用。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20条的规定,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

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法院不可以再提起再审

B、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检察院不可以提起抗诉,法院必须立案再审

C、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当事人原则上不得申请再审,但是当事人因有新的证

据而申请再审的,可自知道新证据存在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当事人发现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可以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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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7章第4节申请再审的条件

【答案】:C

【解析】:

考查再审提起的法定期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8条和第208条的规定,可知人民

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发动再审程序不受时间限制,故A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

的规定,可知C正确,D错误。

4.甲欠乙20万元,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依法向甲发出了支付令。如果甲在收

到支付令后向法院提出暂无清偿能力,请求延缓债务清偿期限的书面异议,以下说法中正

确的是:()

A、法院应当对双方进行调解,促进纠纷的解决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法院应当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乙不同意的除外

D、异议期间届满,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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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8章第3节支付令异议的提出

【答案】:D

【解析】:

考查支付令异议的审查。根据《民诉解释》第143条的规定,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不得

调解,A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3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

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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