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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规范
篇一:吊装安全规范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一、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1.1吊装作业lift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
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1.2吊装机具cranelift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
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
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
辅助用具。
二、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
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三、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3.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
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
3.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
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
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
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
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3.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
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
施。
3.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
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
能力的80%。
四、吊装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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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4.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4.2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
实情况进行确认。
4.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
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
防火罩。
4.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
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
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
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6179的规定。
4.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
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
安排吊装作业。
五、作业中安全措施
5.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
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
5.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
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
案和指挥信号。
5.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
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
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5.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
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5.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
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6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
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5.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
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
能力的80%。
六、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6.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
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6.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6.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
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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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
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
在一起的重物。
6.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
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6.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
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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