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直隶铸钱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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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直隶铸钱史

作者:马超

来源:《文物鉴定与鉴赏》2021年第21期

摘要:清朝是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这一时期不仅是封建社会走向衰落并最终灭亡的

时期,还是中国传统货币体系逐渐瓦解、近代货币制度逐渐建立的历史时期,货币制度的近代

化反映并促进了中国经济的近代化。清代货币制度均有定制,铸造、流通都具有一定的区域性

和地方性特征。直隶省是京师周边由清政府中央直接管辖的区域,1928年6月经国民政府决

定,将直隶省改为河北省,所以直隶省基本上就是现在的河北省。环京师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在

直隶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均有体现,在货币方面也有显现,所以对清朝直隶的铸钱概况进行

区域性研究很有意义。

关键词:清朝;直隸;铜矿;铁钱;铸钱

顺治至道光1朝直隶铸钱概况

顺治1.1朝

顺治朝在直隶共设三个铸局,即宣府镇局(治所今宣化)、蓟镇局(治所今蓟县)、密云

镇局(治所今密云县)。顺治通宝共分五式:顺治一式为仿明代的光背钱,仅京师宝泉、宝源

二局铸造,此时地方铸局尚未开设,所以直隶境内未铸造顺治一式钱。顺治二式为单汉字纪局

式钱,样式仿唐代会昌开元钱,钱背标明汉字一个,共计二十二个局名,“(顺治二年)又令

山西、陕西省及密云、蓟、宣府、大同、延绥、临清等镇各开鼓铸局”①。此时直隶境内的三

个钱局已经开始铸造顺治二式钱,宣府镇局背“宣”,蓟镇局背“蓟”,密云镇局背“云”。顺治三

式又称“一厘”钱,因钱背穿右标局名,穿左标“一厘”。“(顺治)十年复开密云、蓟、宣府、

阳和、临清等镇鼓铸局,共增炉三百有四座。”②顺治中后期开始出现奸商利用各地制钱重

量、成色的差别非法牟利,为杜绝此弊端,开始停铸顺治旧钱,由宝泉、宝源两局铸造背满文

“宝泉”“宝源”的顺治新钱,称“顺治四式”,也称“满文式”。由于顺治四式仅由京师钱局铸造,

所以直隶没有铸造。“(顺治)十七年复开各省鼓铸局,钱幕兼铸地名满汉文……密云镇局铸

密‘’字,蓟镇局铸蓟‘’字,宣府镇局铸宣‘’字,皆满汉文各一”③,此为顺治五式。顺治五式钱

铸造了两年,重一钱四分,直隶三局均有铸造记录,但是由于密云镇局铸背“密”字钱尚未发现

实物,“其福建、云南、湖广、荆州、武昌、郧阳、密云等七处新钱俱未见之”④,故密云镇局

是否真正铸造过顺治五式钱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康熙1.2朝

顺治十八年(1661)玄烨继位,次年改元康熙元年(1662),停铸顺治钱,改铸康熙通

宝,轻重如旧制,颁行天下。流通中的康熙通宝皆为平钱,其主要有两种版式:一为满文纪

局,为仿顺治四式样铸,此种钱式仅为京师钱局铸造;二为背文纪满汉文纪局,为仿顺治五式

铸。康熙六年(1667)浙江总督廷臣奏言:“各省炉座应令照旧鼓铸,以裕国储,而济民用,

各省镇依顺治十七年之例,通行开局。”⑤《清朝掌故内汇编》有此时密云镇局复开及停铸的

记载,但从丁福保编、马定祥批注的《历代古钱图说》来看,并没有密云镇局铸造的仿顺治五

式康熙通宝图样。此外朱活在《古钱新典》中也认为密云镇局的铸造时间仅为顺治六年

(1649)至顺治末年(1661),目前发现的实物也只有直隶蓟镇局和宣府镇局铸造的仿顺治五

式康熙通宝。因此,复开之后明确开铸的直隶钱局有宣府镇局和蓟镇局,密云镇局铸康熙通宝

钱情况还有待考证。

雍正1.3朝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雍正继位,十二月确定雍正通宝钱式,次年各省开铸雍正通

宝。雍正下令各直省只留一局鼓铸,另加京师两局、云南六局、台湾府局,合计二十五局,雍

正朝仅直隶省未曾开炉鼓铸。虽然雍正朝直隶并未开鼓铸局,但从清廷角度来看,直隶省钱局

早已在筹划之中。“雍正九年,议定商办洋铜,分解直隶、陕西、江苏、江西、湖北五省,以

供鼓铸,户部议每年办洋铜一百三十万斤,解运直隶保定府三十万斤。”①

乾隆1.4朝

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乾隆即位,次年开铸乾隆通宝钱,之前直隶省的宣府镇局、蓟镇

局、密云镇局已在康熙十年(1671)停,所以乾隆十年(1745)于保定府置宝直局。直隶总督

高斌奏报:“保定府向未鼓铸,今部派官商办交洋铜,自应速筹开局,请配买汉口铅锡,设炉

六座,钱幕满文铸宝直二字,每年开炉四十八卯,用铜铅锡六十万斤,铸青钱七万二千八百

串。其炉头工料分给银钱,悉照京局之例。”②自此宝直局成了直隶的省局,清初的直隶三局

此时均废,仅存宝直局。宝直局在乾隆十二年(1747)九月初七开铸,按红铜五成,加黑白

铅、锡铸出样钱,呈乾隆皇帝御览。“(乾隆)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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