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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编制说明--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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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以下简称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工作安排》的通知(卫办监督〔2010〕607号),国家
决定对谷物及其制品进行清理修订。受卫生计生委委托,由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
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焙烤食品和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科
学技术学会等单位共同承担了谷物及其制品卫生标准的清理修订工作。
(二)简要起草过程
1.成立工作组。河北省疾控中心于2010年9月会同项目承担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和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要研究人员
在石家庄组织召开了项目启动会。成立工作组,明确标准制定原则、工作重点、参加单位的
工作任务和完成任务的工作时限。
2.查找资料,征求意见。对现行卫生标准GB17401-2003《膨化食品卫生标准》执行过
程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并对膨化食品卫生标准以及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了国内、外的
资料查新。
3.召开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工作组先后召开四次研讨会,在总结以往标准和相
关管理要求基础上,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和相关国家、
地区的管理经验,根据我国膨化食品的种类、特点及安全风险和消费特点,形成了食品安全
标准《膨化食品》的征求意见稿。
4.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意见。由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信函
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80余份征求意见函,范围覆盖了全国31个省级疾控中心、11个市
级疾控中心、质检、出入境、食药局、卫生监督所、相关科研院所和部分大中型生产企业。
5.召开定稿工作会,形成食品安全标准《膨化食品》征求意见送审稿。在广泛采纳反馈
意见的基础上,工作组对标准草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出标准征求意见送审稿。
(三)起草单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的修订工作由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组织起草,
参加单位主要有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
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等。
(四)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建国、常凤启、刘秀梅、赵燕萍、田静、冯静、陈岩、张九魁。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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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编制说明--第1页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编制说明--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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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了描述语言,更简洁明了。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膨化食品”。
(二)术语定义
定义:由于行业的迅速发展,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为了促进行业的创新发展,参照GB
17401-2003等相关标准,对“膨化食品”等术语重新进行了定义。
分类:将膨化食品分为“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两大类,即,含油型膨
化食品是指“用食用油脂煎炸或产品中添加和/或喷洒食用油脂的膨化食品”,非含油型膨化
食品是指“产品中不添加或喷洒食用油脂的膨化食品”。
(三)技术要求
1、原料要求和感观要求
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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