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代理产品商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的主旨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本规章规定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合作事项。
第二条代理商的销售区域
代理商销售的区域,依《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来决定。代理商如欲
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应事前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
认可。
第三条经营产品
代理商所经营的首信产品必须是协议中规定的本公司委托销售、并附
有“**”品牌的产品。
第四条销售责任额
代理商的销售额即为第三条规定商品的总额。销售责任额由本公司根
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代理商执行。
代理商须于每月15-20日之前,向本公司上报上月的销售总结和下
个月的销售计划
本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奖罚。
第五条经销处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下设置经销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
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方能实施。
第六条销售价格
货物自本公司发布给代理的商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售价,必
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或相应的价格政策来进行。
前项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及时书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
的书面认可方得实施。
第七条相关资料的提出
代理商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资料(如客户名册、销
售计划和报告等)。
第八条本公司交货方式与运费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为给代理商的交货地点。但如代理商另有请求
提出,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关于前项,如另有请求则产品的装箱费、运费、保险费由代理商负
担。
第九条退货
当货物与代理商订购内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责任明显为本公司所
有时,方能接受退货条件。
第十条付款条件
产品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在协议签定的前三个月内,代理商依
照合同的款额,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第十一条暂停出货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或出现不可抗
力情况时,本公司将暂停给其发货直到问题解决。
对代理商的支持政策
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以
下奖励支持政策。
第十二条培训
本公司将不定期对代理商进行技术和销售的培训,并在受训人员通
过培训考试后,颁发培训证书。
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代理商负担,受训人员住宿自理。
培训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地点由本公司确定后组织代理商参加。
代理商可以对培训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销售奖励
以下奖励制度适用于代理商的销售及付款事宜销售额业绩突出的奖
励
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本公司对超额
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另付奖金;和或,其他实物奖励;和或,
其他形式奖励,由本公司另行决定。
第十四条代理商的优惠条件
代理商可享受本公司的产品技术知识培训及指导(培训合格后颁发
培训证书)、配发宣传用品、经营资料及其他种种优惠条件。
第十五条代理商使用本公司颁发的铜牌和证书
代理商有权使用本公司颁发的授权代理的牌匾或其他标志物和证
书,此牌匾和声明代理内容的证书应并列相邻放置于明显的位置,并
妥善保管。在解除代理关系时交回。
附则
第十六条同种产品的仿造限制
代理商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制造代理产品或与其类似或相关
的产品。
第十七条严守机密
代理商能够必须严守与本公司的有关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八条使用首信品牌及其相关内容
代理商如欲使用**品牌,须将使用范围、方式、样本向本公司提出
申请,在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在许可的范围内使用。
第十九条违反规定的处置
代理商如违反本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可随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和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协议。
第二十条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间的竞争
代理商须于指定区域内,以本公司许可的售价来进行销售活动,避
免向其他区域扩销而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间无谓的竞争。但如经本公司
书面指示时则不在此限制之内。
若因前项行为或类似方法,引起代理商之间的竞争,本公司将站在
公平的立场上,居间调停予以解决。
第二十一条新代理商的设置
本公司在授权新的代理商之前,须做好充分的调查与研究,同时须
咨询代理商及代表处的意见。如有问题要居间调停予以解决。
第二十二条当发生本规定的相关纷争时,由管辖地法院或北京仲裁
委员会判决或裁决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场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