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审核工作若干规定.pdf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律审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企业重大经营活动的法律审核和论证,建立健全企业

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维护出资人和企业的合

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

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6号)等法规规章,结合本公司

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法律监督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由企业主要负责

人领导、总法律顾问或分管法律事务的企业负责人牵头、业务部门参与、法律事

务机构组织实施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和内部法律监督机制。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

确法律事务机构和企业法律顾问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权限、程序及工作内容,确

保法律事务机构和企业法律顾问依法履行法律审核职责。

第五条实施法律审核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全面客观、程序规范、准确及时

等原则。

第二章法律审核的内容

第六条企业应当对以下事项实施法律审核及论证:

(一)重大经营决策;

(二)起草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三)拟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

(四)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及改制、重组、等重大事项;

(五)投融资、担保、产权转让、招投标、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活动;

(六)其他应当实施法律审核及论证的事项。

第七条实施法律审核,应当对审核事项所涉及的主体、权限、程序、内容

等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核。

第八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参加或列席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各类经营决策

会议,对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法律事务机构和企业法律顾问应当按照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

程规定的权限、程序及工作内容,依法履行法律审核职责。

第十条对法律审核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法律事务机

构有权向企业负责人提出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的建议。

第十一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重视企业法律顾问提出的有关防范法律风险

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消除法律风险。

第十二条法律事务机构与其他业务部门在法律审核工作中应当加强相互协

调配合。

第十三条企业规范选聘并有效发挥外聘律师在法律审核方面的作用。

第三章法律审核的程序

第十四条重大事项决策前,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责成企业总法律顾问或分

管法律事务的企业负责人组织法律事务机构和企业法律顾问进行法律研究论证,

必要时参加重大项目的谈判及签约。

第十五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中,独立发表法律意见和建

议,并在相应的会议记录中载明。

第十六条企业法律顾问依法独立实施法律审核,准确评估审核事项的法律

风险,并出具明确的法律审核或论证意见。

第十七条未经企业法律顾问研究论证的重大决策事项,不得提交相关决策

会议讨论。

第十八条未经法律事务机构审核会签的公司章程及企业重要规章制度,不

得提交相关会议审议或发布实施。

第十九条重要合同或协议,企业法律顾问实施法律审核后,应当由企业总

法律顾问或分管法律事务的企业负责人复核签字。未履行复核签字程序的,不得

对外签订。

第二十条报送兵团国资委请求指导协调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必须经企业

法律机构审核。

第四章法律意见书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所称法律意见书,是指企业法律顾问或外聘律师在从事

企业法律事务、参与企业重大经营活动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实施法律审查、分析

法律风险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解决方案的法律文书。

第二十二条企业上报兵团国资委的下列事项,应当根据有关规定附法律意

见书:

(一)报送兵团国资委审核或批准的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

本、重大投融资等重大事项;

(二)报送兵团国资委审核或批准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

(三)报送兵团国资委审核或批准的重要子企业改制方案;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法律意见书应当一事一议,要求格式规范、依据充分、分析透

彻、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第二十四条法律意见书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正文、附件、落款五个部分。

第二十五条法律意见书正文一般包括:

(一)问题缘由,包括论证事项来源及可能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37****0205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