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书(精选15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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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书(精选15篇)

工程质量保证书1

致:_________(招标人全称)

我单位在_________项目_________合同段工程招标中若有幸中标,在这项工

程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并郑重:

在此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单位一定科学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工期和质量,

并保证不违法转包、不非法分包中标工程,并随时接受业主及其代表监督。我单

位计划分包的均已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在工程实施阶段,我

单位保证不进行此分包计划以外的分包,并对所分包工程的实施管理和工程质量

等负全责。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必须报经业主及其代表批准同意,且在分包

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的前提下,调整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5%,否

则,应视为我单位非法分包行为。

若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出现违法转包或非法分包等行为,我

单位甘愿接受处罚,无条件撤出现场,并放弃二年投标资格。

注:本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方可有效。

投标人:_________(全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或被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2

发包人(全称):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在合理

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

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

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

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电气管

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配置的污泥泵、电控柜、污水管、彩钢雨

棚等主要设备、主要填料、湿地植物,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

内容双方约定为:承包人负责保修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

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

下:

(一)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

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

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二年;

(五)消防工程保修期为年;绿化一年。

(六)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二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

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

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

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

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

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

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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