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案例习题.pdfVIP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房地产法案例习题--第1页

案情: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

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

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

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甲公司为了留住房产,与丙公司达

成备忘录,约定:“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丙

公司依法参加竞买,以1000万元竞买成功;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1000万元交给

丙公司,丙公司将这1000万元交给了法院;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

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

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

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0万元;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

司400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

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

房产买卖合同;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

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

付款;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

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

格变化不大;

问题:

房地产法案例习题--第1页

房地产法案例习题--第2页

1.乙公司以其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为甲公司的贷款设立的抵押是

否成立为什么

2.

成立;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乙公司可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抵押,无须以登记为设立要件;

2.某银行是否必须先实现甲公司的房产的抵押权,后实现乙公司的现有的及将

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权为什么

不是;因为甲公司房产抵押与乙公司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没

有明确约定抵押份额,属于连带抵押;抵押权人即银行可以选择就任一财产实现抵

押权;

3.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的备忘录效力如何为什么

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在法院依据竞买结果制作裁决书后,甲公司将房产过户给

了丙公司,丙公司是房产所有人;当事人对房产权属作的特别约定,不具有物权效力;

但是该备忘录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具有债权效力,丙公司对甲公司负有合

同义务,即依约履行将房产过户给甲公司的义务;

4.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有效;因为丙公司是房产所有权人,有权对房产进行处分,且就同一房产签订多

份买卖合同,合同效力既不会仅因为房产没有过户而受影响,也不会仅因为是一物

多卖而受影响;

5.丁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的义务为什么

房地产法案例习题--第2页

房地产法案例习题--第3页

有权;因为丁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虽然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

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丁公司应先交首付,甲公司后办理房产过户;但是,房产产权

人丙公司在签约次日就和戊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该行为已经明确表明,甲公司

有无法履行交房义务的可能;作为先交首付款义务的丁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6.丁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在自己未支付400万首付款的情况下先办理房产

过户手续为什么

无权;因为甲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甲公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义务在

后;丁公司享有不安抗辩权,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先给付义务,但是不能以不安抗辩

权要求甲公司履行在后的义务;

7.丁公司能否解除房产买卖合同为什么

能;因为甲公司在合同订立半年内没有履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义务,丁公司

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文档评论(0)

151****902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