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pdf

  1.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

附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

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

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

方式。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

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

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

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

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

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磋商程序

第四条达到公布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

采用合作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

报经主管预算单元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第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

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

严格必威体育官网网址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第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通告、从省级

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给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

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

给商参与合作性磋商采购活动。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

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

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

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

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

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第七条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

媒体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

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接洽方法;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扼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

概况介绍;

(三)采购项目的预算;

(四)供给商资格条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停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第八条合作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应当根据采

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采购人应当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原则,不得擅自提高经费预算和

资产配置等采购标准。

磋商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

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第九条磋商文件应当包括供给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

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

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

商进程当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停止时间、

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第十条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

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

文件售价依据。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

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

文档评论(0)

172****726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