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解析.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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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合同概述;(一)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自然人

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力的人。自然人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

是指按照法定程序成立,设有一定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或独立经营管理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并能在法院起诉和应诉的社会组织。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产生形式:

1)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或者国家机关行政命令的程序而成立的机关和社会组织;

2)经国家行政主管机关核准登记而成立的工商企业等;

3)根据国家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而成立的专门经济组织、学术组织的社会团体等。

法人的变更:

指法人依法成立后,在组织机构上、宗旨上以及业务范围方面的重大变更。

法人的终止:

指在法律上终止法人的资格。;3.其他组织

指依法成立,但不具备法人资格,而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与民事活动的经济实体或者法人的分支机构等社会组织。;(二)合同法律关系客体

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种类:

行为:指人们在主观意志支配下所实施的具体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财:一般指货币资金,也包括有价证券。

物:指可为人们控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智力成果:也称非物质财富,指脑力劳动成果。;(三)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即是合同主要条款所规范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是指权利主体依据法律规定和约定,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做出某种行为,同时要求义务主体做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做出某种行为,以实现合法权益。

当权利受到侵犯时,法律将予以保护。

2.义务:是指义务主体依据法律规定和权利主体的合法要求,必须做出某种行为或不得做出某种行为,以保证权利主体实现其权益,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四)合同??类别(十五种);二、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1.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对合同的内容、条款经过协商,做出共同的意思表示的具体方式。

2.合同的内容:

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三)合同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合同

1.合同示范文本:指由一定机关事先拟定的对当事人订立相关合同起示范作用的合同文本。

2.格式条款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出一定格式的文本。;(四)要约与承诺

1.要约

概念: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并列明合同的条款,以及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做出承诺的意思表示。

要约生效:要约到达受约人时生效。

要约撤回: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欲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四)要约与承诺

2.承诺

概念: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发来的要约,在要约有效期内,做出完全同意要约条款的意思表示。

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件: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承诺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承诺。

承诺的方式:通知。

承诺期限: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承诺生效:承诺发生法律效力

承诺撤回:承诺人主观上欲阻止或者消灭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承诺超期:承诺的迟到,指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而发出的承诺。;(五)缔约过失

1.概念: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未履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的义务,而导致当事人另一方受到损失,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三、合同的效力;四、合同的履行;四、合同的履行;四、合同的履行;五、违约责任;(二)当事人以明示或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当事人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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