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解读及案例分析.pptx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解读及案例分析.pptx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解读及案例分析组员:蒋晨佳陈琦黄小雨陈海澄

目录四百余名新生个人信息被公布翟某诉刘某网络名誉侵权纠纷成功业主微信群曝光邻居照片车主为其“肖像”做主关晓彤诉某公司肖像权侵权纠纷案胜诉

四百余名新生个人信息被公布2021年8月26日,山东日照某小学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小学今年的新生录取名单,公开了421名新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学生身份证号码,未经任何技术措施处理。检察官发现时,上述文章阅读点击量已超过2000次。相关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天就督促涉事学校撤销了该文章,对招生录取信息修改后重新公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这一事件的发生,说明区内学校对于保护未成年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意识淡薄。小学新生的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裸奔”,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安全,且被泄露的个人信息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滋生针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条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同时明确了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业主微信群曝光邻居照片车主为其“肖像”做主2021年5月,董某在小区驾车时缪某的女儿突然从缪某身边跑到车道上。所幸董某避让及时,没有造成事故。由于女儿险些被撞,缪某心有余悸还带着怒气。于是,待董某离开后,缪某私自拍摄了3张董某的停车照并上传至社区的微信群中,董某在微信群看到照片后,便向缪某提出该行为不妥。随后双方在微信群里发生争执,引发其他人的议论。在争执中,缪某在群内发布“在这个小区只是为了孩子上下学方便,真的不是让杀手亲密接触我的孩子”的内容。董某因不堪忍受“杀手”等字眼及群内成员的指责讨论,将缪某诉至法庭。法院认为,缪某并未与原告进行协商,而是直接将照片上传至微信群,导致董某受到指责和非议。因此,缪某的行为侵犯了董某的肖像权。另外,由于发布的照片并非董某在私密场所进行的私密活动,亦未骚扰其日常生活,因此并未侵犯其隐私权。缪某也并未对董某实施其他的语言攻击,仅就董某的不妥行为予以指责,尚不足以造成其名誉权的损害。最终,缪某得到了法律的惩罚。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缪某将董某的照片上传至微信群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但这种以网络曝光的形式解决纠纷的行为,极易引发诸如“人肉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网络暴力”等非理性行为,侵害肖像权不再以“营利目的”为条件。

翟某诉刘某网络名誉侵权纠纷成功2021年8月4日,刘某用在新浪微博及站酷账号,发布了“为发这篇主要是确立下创作日期,是我本人创作,……让我们站酷见。”的共14张配图文章。被告恶意截取部分聊天记录,歪曲事实,散播不实信息,擅自将原告的微信头像、QQ信息及涉及的商业秘密的工作内容向公众公开。截止2021年8月9日已有大量的浏览量、转发量以及网友的负面评论,已严重影响到翟某的工作和生活。最终刘某删除新浪微博账号及“站酷”网站账号发布的涉案博文,并将翟某QQ号码、工作地址及聊天记录予以公开的不当行为在新浪微博和“站酷”网站置顶发布致歉声明。

条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对于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三、网络侵权情况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行为。

关晓彤诉某公司肖像权侵权纠纷案胜诉2021年7月26日,被告青岛某公司未经关晓彤许可,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使用了关晓彤的肖像,且文章内容与配图均有明显的营销和推广目的,青岛某公司提供的另一家公司与某公司之间签订的《明星拍摄项目服务合同》仅是约定双方之间提供有关关晓彤的杂志图片,并未授权青岛某公司可以在微信公众号中使用关晓彤的肖像,故认为青岛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关晓彤的肖像权。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被告青岛某公司赔偿原告关晓彤经济损失38000元,并在涉案微信公众号中连续二日登载声明,向原告关晓彤赔礼道歉。

条例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

文档评论(0)

vermonth155-2娟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专注ppt课件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46135067000064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