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城市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建工程施工及验收要点
1一般规定
1.1共建管廊应根据工法合理编制施工计划,集约布置施工用地,合理安排土建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管道敷设、调试等工序。
1.2共建管廊应利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统一进行管线迁改、交通导
改、林木伐移、穿越构筑物等前期工作
1.3共建管廊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核查周边相邻构筑物、地下管线、同期施工轨道交
通工程等情况,按照参照《地下铁道工程标准》GB/T51310执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
估。
1.4共建管廊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项)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
1.5共建共构综合管廊施工前,应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应与城市轨道工程设备、管
线等专业复核预埋件、预留孔洞位置。
1.6当共建综合管廊质量验收涉及不同专业工程接口时,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专业的
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共同验收。
1.7共建共构综合管廊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
的有关规定。
2基坑工程
2.1当共建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共用基坑时,其基坑施工应合理结合轨道交通及综合
管廊建设条件,并同时满足设计相关要求。
2.2共建综合管廊基坑施工方案应合理组织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的位置关系、施工顺
序、支护结构类型、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和地面荷载等因素。
2.3当共建综合管廊与城市轨道交通共用基坑时,应采取措施对两者的支护结构和基
底进行防护,基底开挖不应扰动原状土。
2.4共建综合管廊基坑开挖时应合理确定考虑对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基础影响,按
设计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对其变形进行监测。
2.5共建综合管廊基坑施工及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
用规范》GB55003。
3结构工程
3.1共建共构管廊底板或顶板应连续浇筑;设计有变形缝时,应按变形缝分仓浇筑,
施工缝按照参照《地下铁道工程标准》GB51310执行。
3.2当装配式共建管廊构件吊装时,应根据管廊尺寸、重量、与轨道交通位置关系、
作业半径选择起重设备,吊装设备及吊具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
技术规程》JGJ33的有关规定。
3.3装配式共建共构管廊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构件运输通道及临时堆场布置、构件安
装方案、节点施工方法、构件安装、与轨道交通结构连接、质量管理及安全措施等。
3.4当起重设备需要支撑在已完工轨道交通或管廊结构上方时,应进行结构安全验算,
不满足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5矿山法共建管廊宜利用轨道临时或永久结构(竖井、综合节井等)作为施工竖井,
并根据隧道长度、断面大小、结构形式、工期要求、地质条件以及与轨道交通工程
的位置关系选择合理的施工顺序、开挖方式。
3.6当采用矿山法实施共建非共构综合管廊和城市轨道交通相距较近时,同时施工时,
开挖面前后应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同时施工时,应对既有结构加强监测,必要
时采取保护措施。
3.7采用盾构法施工的共建综合管廊宜利用轨道临时或永久结构(竖井、综合节井等)
作为盾构始发井、接收井,并根据隧道长度、断面大小、结构形式、工期要求、地
质条件以及与轨道交通工程的位置关系选择合理的施工顺序。
3.8采用盾构法施工的共建管廊工程,在管片预制时应与轨道交通统筹考虑预留、预
埋,不宜在管片上钻孔安装后续设备及管线。
3.9当共建管廊与轨道交通隧道上下穿越时,施工顺序宜为先下后上,在施工过程中
应对既有隧道采取保护措施并对既有隧道进行监测。
3.10当共建管廊采用盾构法施工时,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盾构法隧道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46的有关规定。
3.11采用盖挖法施工的共建综合管廊,应结合轨道交通工程统筹确定施工竖井、施
工通道等方案。共建管廊盖挖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地下工程盖挖法施工规程》
JGJ/T364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规定的要求。
4附属工程
4.1共建管廊与轨道交通共用供电系统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铁
道工程标准》GB51310和《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299的有关规
定。
4.2共建共构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应共享监控、报警及联动反馈信号。
4.3共建管廊的电缆支架、仪表工程、电气设备、照明、接地、火灾自动报数、通风
系统等工程的安装和施工尚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的有关
规定
5防水工程
5.1共建共构综合管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