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检验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
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梯的维修、保养和安全检
验工作。
第三条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检验工作应遵循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检验工作应由具有相应
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五条电梯使用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对电
梯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和安全检验。
第六条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检验工作应严格遵守国
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七条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检验工作应建立健全责
任制,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职责。
第八条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检验工作应做好记录,
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二、电梯维修保养
第九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由取得许可的安装、
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第十条电梯应至少每15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的要求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十一条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应持证上岗,具备相
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应按照维修保养计划
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工作,确保维修保养质量。
第十三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
体系,对维修保养过程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十四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定期对维修保养人
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三、电梯安全检验
第十五条电梯安全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
机构进行。
第十六条电梯安全检验应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的要求进行,确保电梯安全性能符合规定。
第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的要求,对电梯进行定期安全检验。
第十八条电梯安全检验机构应建立健全检验制度,
保证检验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九条电梯安全检验机构应定期对检验人员进
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四、电梯事故处理
第二十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预案,
明确事故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电梯发生事故时,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应立即进行现场救援,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电梯事故处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确保事故原因得到查明,责任得到追究。
五、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电梯
维修保养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
为。
第二十四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加强对电梯维修保养
安全检验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十五条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检验工作应接受社
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法行为。
六、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七条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检验工作中发生安
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未按照本制度要求
进行维修保养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
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电梯使用单位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
安全检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七、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
电梯作为现代社会中重要的交通工具,其安全运行
至关重要。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加强对电梯维修
保养安全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电梯安全性能,保
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相关单位和使用单位应
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