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治平《法辩》读书心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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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治平《法辩》读书报告

这部书向我们讲述了中国法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法的思想存在至今日,已

经有上千年的历史,在历史的长河里,法学并不是停滞不前,而是不断发展,不

断出现新的形态,不断适应世界环境和局势的变化,不断在不同的国家展现出不

同的特色。

《法辨》收录了梁老师1985年到1987年间的大部分文章,一共是十九篇。

其中有十三篇都刊发在充满思辨与呐喊的《读书》杂志上。集子的名字来源于书

中很精彩的一篇文章——《“法”辨》,文章讲了中国国家与法的形成过程与特点,

是表现文集主题的点睛之笔。梁老师将《法辨》划为四个部分,分别是概说、中

国法、西方法和中西法律传统之比较。他试图用这四部分的有机组合,揭示文集

的主题——用法律阐明文化,用文化阐明法律。梁治平以其锐利的思想和清新而

质朴的文风开辟了一种法学研究新方式——从文化的角度思考法律。这也无疑是

中国法学研究里程碑式的拓展。

这本书是按照一定顺序进行编写的,在写本读后感时,我也顺应目录的顺序,

按照从头到尾的顺序进行叙述我的感想和想法。

1.比较法与比较文化

在比较法和比较文化的段落中,作者提到了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其中包

括知识、信仰、法律、艺术、道德和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之个人所获得的其他

的任何习惯,在这个意义上,法正是文化中题应有之义。

这本书最核心的一句话莫过于“用法律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起

初我并不理解,在看完全书之后,则有了新的体会。之前只看法条的我固不能理

解,但从法律与历史、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角度上看,不是“纯思辨”的,就能明

白这一切的来龙去脉了。这本书精彩之处在于,用具体的实例说明原本抽象的道

理,一方面引起读者的兴趣,另一方面,又能更好地诠释主题。

“单就形式着眼,法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法律意识(包括法律观念和法学

门类),其次是法律制度。他说,观念指导制度,但二者有差距,且集中表现在

个人的行为方式上。作者举了例子,“孝”在中国传统价值体系中高于法,所以

为父报仇杀人者却能得赞许甚至免罚。作者还说,法应放在文化-社会的整体结

构中去把握。从法对社会的作用及人们的法律意识里,可看到文化的特色,也说

明了法律与文化是不可分割的。

接下来,作者分析了比较法的历史和发展。说到法系的比较,有不同的层次,

除了结构上的差异,还有对法的基本看法、思维方式的差异。相比,宏观和文化

的比较更为直接和关键。比较法对我国的意义在于通过横向和纵向的比较,我们

对待传统应取精粹去糟粕,抱着扬弃、改造的态度,而第一步,是比较和重新估

价我们民族的文化。

2.比较法律文化的名与实

中国古代法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终于在最近的一百年里消沉歇绝,为所

谓“泰西”法制取而代之。但是另一方面,渊源久远的文化传习,尤其是其中关

乎民族心态、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的种种因素,又作为与新制度相抗衡的力量顽

强地延续下来。由此造成的社会脱节与文化断裂转而成为民族振兴的障碍。这一

点,经常成为热衷于“观念现代化”的人们的话题。然而,“人的现代化”云云

终究还是皮相之谈,既然大家想要确立的只是隐藏在西制后面的全套价值观念。

紧接着作者谈到了西方法律文化的特点,主要涉及其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及

相应的价值体系。研究法律文化,足于当代定要抓住历史。因为,有些东西贯穿

始终,西方近代文化一样包含可以追溯到古代希腊-罗马文化的那些东西:法治

思想、法律至上的观念、权利意识、平等观念、独立的个人人格意识等。传统既

是历史的,也是当下的,后来的东西只是在先前基础上的定向发展,都可以说明

这点。而中国,则大不一样。中国的传统文化在19世纪东西方文明大撞击中“正

常”的发展给打断了。但传统文化中以刑为本的法律观、无讼思想、身份观念、

等级思想和权力意识,一样见于当今社会。这就矛盾了,辛亥革命后,政治制度

和法律制度改变了,但文化中的传统价值观念却难以改变(直到今天仍是这样),

所以导致扩大观念与制度、现状与要求之间的差距。换言之,也就不难理解,人

们所说的法与情的不容,也就是公众有时候并不理解法院的判决。制度改了,但

人们的潜意识并没有真正理解新的法律文化。

3.“礼法”还是“法律”

亚里士多德说过:“人类由于志趋善良而有所成就,成为最优良的动物,如

果不讲礼法,违背正义,他就堕落为最恶劣的动物。”说明,他多么看重正义。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则不同,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家族与身份。其核心可以归结

为一句话:“原则总是一个:家族高于个人,名分重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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