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思维与辩护策略第一讲挪用公款案件控辩策略与思路_.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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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思维与辩护策略:

公诉思维与辩护策略第一讲挪用公款案件控辩策略与思路授课人:

目录PART1益挪”用的公认款定案件中“谋取个人利如何区分挪用公款与借用公款?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PART2PART3

Part1挪用公款案件中“谋取个人利益”的认定

2002年《立法解释》,规定以下三种情形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问题一:“谋取个人利益”中如何认定“个人利益”?

岳某挪用公款案岳某系某市中医院(国有事业单位)院长2003年7月,某市中医院向某市商业银行贷款2005年1月,某药业公司完成企业改制,且岳某是最大的股东2005年3月,岳某在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情况下,将从银行获得贷款转给某药业公司用于生产经营2010年某药业公司将贷款本金及利息归还某市中医院

本案争议焦点一、定性之争岳某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二、实务中“谋取个人利益”中“个人利益”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一)公诉思维公诉人认为:岳某构成挪用公款罪。(1)岳某没有经过某市中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个人决定将某市中医院3300万元公款交予某药业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属于“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2)在上述情况下,某市中医院与某药业公司已没有隶属关系,被告人岳某将3300万元公款交予某药业公司使用,不会给某市中医院带来任何单位利益;

一、定性之争岳某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一)公诉思维公诉人认为:岳某构成挪用公款罪。(二)辩护策略辩护人认为:岳某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可以考虑不追究被告人岳某的刑事责任。

(3)岳某作为某药业公司最大的股东,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则与其个人利益密切相关,具有“谋取个人利益”的情形;(4)因此,岳某行为符合《立法解释》第三项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

(二)辩护策略辩护人认为:岳某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可以考虑不追究被告人岳某的刑事责任。(1)岳某“个人决定”将3300万元贷款交予某药业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实质上是按照原来的贷款使用签批模式,不能因为某药业公司完成了改制,就将二者割裂开来;

(2)岳某欠缺的就是形式上、表面上在某药业公司完成改制后,再组织中医院领导班子开会集体研究决定将其后获得的本应用于某药业公司生产经营的贷款交给某药业公司;(3)岳某作为某药业公司最大的股东,某药业公司的经营状况的确与其利益有关,但将3300万元贷款交予某药业公司用于原来已经确定的建设、生产项目所给岳某带来的利益,并不是岳某主动谋取的,也不是直接确定的。

(4)因此,岳某将3300万元贷款交予某药业公司用于生产经营不是岳某“个人决定”,也并非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且不具备“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5)本案3300万元已经全部返还某市中医院,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因素,可考虑不追究被告人岳某的刑事责任。

二、实务中“谋取个人利益”中“个人利益”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一)“谋取个人利益”应当包括哪些“利益”呢?“谋取个人利益”,既包括行为人与使用人事先约定谋取个人利益实际尚未获取的情况,也包括虽未事先约定但实际已获取了个人利益的情况。

其中的“个人利益”,既包括不正当利益,也包括正当利益;既包括财产性利益,也包括非财产性利益。但这种非财产性利益应当是具体的实际利益,如升学、就业等。

(二)“谋取个人利益”中“个人利益”的具体认定问题行为人或者与其有特定关系的人获得的利益内容是否应当纳入行为人“谋取个人利益”的范围?

1.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情形梁文正挪用公款案2.为单位小部分人谋取利益的情形单位小金库3.行为人为执行落实政策或上级决定而获得利益的情形岳某挪用公款案

4.精神上所获得的愉悦或者享受的情形某局长为歌迷挪用公款案5.正常的人情往来的情形某局长为同学关系挪用公款案6.对于获得安排工作、上学、职位调整等非物质利益的情形7.“性贿赂”的情形

问题二:行为人谋取的“个人利益”是否需达到一定度或者量的标准?

张某挪用公款案张某在未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情况下,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分三次将公司公款1200万元借给李某公司使用,李某每次均向白某支付利息5000元,共计150000元,但张某对此并不知情。在三笔借款、还款全部完成后,白某在其办公室以“辛苦费”的名义给张某1000元。

本案争议焦点一、定性之争张某是否应认定为“谋取个人利益”,构成挪用公款罪?

(一)公诉思维公诉人认为:张某构成挪用公款罪。(1)张某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1200万元公款借给某私营公司使用,满足“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2)张某在事后收取了1000元好处费,其行为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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