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政诉讼法比较表格.docVIP

民行政诉讼法比较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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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政诉讼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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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地区管辖

1、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改变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冲突解决:最先收到起诉状法院

(1)被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22-23)

(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区管辖的规定。(24-35条)(离婚管辖的特别规定;特殊地区管辖9种;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被继承人死亡住所地或重要遗产所在地。

对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的冲突解决:最先备案法院

管辖异议

接到应诉告知10日内

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管辖权向下转移

能。上级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法院审判

能。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有上级法院审理。

起诉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反诉条件

1、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

2、须在本诉进行中(受理后至辩论终结)提出;

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

4、须与本诉合用同一诉讼程序;

5、须反诉与本诉间存在牵连关系。

受理及向被告人(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期间

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决定备案,5日内发送应诉告知书;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备案时,应先备案;不备案也不裁定期,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起诉,符合条件的应受理。

7日内备案并告知当事人,备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被告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收到后5日内送达原告。

合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朴的民事案件。

2、不合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2)已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3)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情形

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并组织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同时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

审理期限从备案的次日起算。

提交答辩状

10日

收到之日起15日内

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与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当事人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亲权或监护关系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诉讼代理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定诉讼代理人

近亲属范围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一审审限

备案之日起3个月,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的,由最高院批准)。基层申请延长的,报请高院,同时报中院备案。

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特别程序

备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报请本院院长批准,最长不超过6个月,还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备案之日起3个月,不得申请延长。??

发回重审和再审不得合用

30日,从备案之日或公告期满之日

选民资格案除外

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不合用调解。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补偿诉讼案件可以合用调解。

(1)调解在民事诉讼中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可以——选择)

(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一方面进行调解。(应当)

(3)下列简朴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2、劳务协议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补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作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作出判决的期限

一审: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

二审: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

特殊情况需延长,须经高院或最高院批准。

1、普通程序:备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报上级法院批准;

2、简易程序: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

3、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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