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简答题.pdfVIP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简答题及参考答案

1.【解析】

(1)张某5月11日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根据规定,船舶、航空器

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交付发生效力,未

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张某于5月11日提车,当日取得小

汽车所有权。

(2)张某不得主张郑某返还小汽车。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动产

转让给受让人的,受让人在受让动产时是善意的,已经支付了合理的

价款并且取得该动产,此时,受让人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动产的

所有权。付某将从张某处借用的小汽车卖给夏某,夏某对此并不知情,

属于善意买受人,夏某支付了合理的价款且已经取得小汽车的占有,

夏某可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张某丧失所有权。因此,

张某不得主张郑某返还小汽车。

(3)夏某可以主张郑某返还小汽车。根据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

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

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基于此,夏某在1年后知悉,可以要求郑某返还。

2.【解析】

(1)X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票据债务

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虽然甲公司未在

汇票到期日前将票据款项交付X银行,但承兑人X银行已经签章,应

当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因此,其拒绝付款不符合法律规定。

(或答: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

绝支付汇票金额)。

(2)乙公司拒绝向丁公司付款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背书人在

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公

司)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丁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乙公司记

载“不得转让”字样,对丁拒绝付款符合法律规定。

(3)甲公司拒绝付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

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

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依法提示承

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的真正签章人不能以票据

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因此,甲公司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3.【解析】

(1)该约定不合法。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

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其行为无效。普通合伙人对外出质属于法定情形,不得通过合伙协议

约定改变通过出质决议的标准,因此,该约定不合法。

(2)甲企业无权主张该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的权利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红中公司

对于甲企业对张某执行合伙事务的限制并不知情,属善意第三人,因

此,甲企业无权主张该合同无效。

(3)郑某拒绝向红中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不合法。根据规定,普通

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郑某虽在合同订

立后加入合伙企业,但仍应对加入合伙企业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

二、综合题

【解析】

(1)崔某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根据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

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有权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会。甲公司章程未对表决权的行使作特殊约定,各股东按

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崔某出资比例为25%,属于代表1/10以上表决

权的股东,因此,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2)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为金某担保的决议合法。根据规定,公司为

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

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

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

通过。刘某、崔某所持表决权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通

过该项决议合法。

(3)甲公司主张合法。根据规定,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

方式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金某经强制执行尚不能偿还乙公司的债务,甲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

任。

(4)于某无权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根据规定,当出

现以下情形之一,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

价格回购其股份:(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

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

程使公司存续的。虽然于某在该决议中投反对票,但为股东提供担保

的决议并不属于上述决议,因此,于某无

文档评论(0)

156****923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