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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动物报检的一般流程]出境报检流程
出境动物报检的一般流程
1.报检单位登记备案
报检单位登记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附件1)规定,报检
单位首次办理报检时,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单位登记。已办理
登记的单位需向外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的,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报
检单位登记证明书》向外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备案。
2.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
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代理报检单位必须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
办理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的
单位方可代理他人报检。代理报检时必须提供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报检员须凭证报检
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报检业务的人员,必须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
申领报检员证,凭《报检员证》报检。
4.报检单的填写
报检时必须按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要求填写报检单。《出境货物报检单》
或《入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写要求见附件2。
报检时必须提供的有关单据
1.入境货物报检
外贸合同、境外发票、提单(海运提单、空运提单、国际铁路联运运
单等)、装箱单、磅码单、许可证(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进口废
旧物品环保批文等)、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出具的检疫证书、熏制证书等。
2.出境货物报检
外贸合同(确认书)、信用证、许可证(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卫生
注册登记证)、厂检单等。
报检的时限
1.入境报检时限
由于货物种类、性质、索赔有效期和品质保证期的不同,报检的时间
也不同。
★申请货物品质检验和鉴定的,一般以到货后不少于索赔有效期满前
20天报检。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应当在检疫物进境前或
者进境时报检。
输入种畜及其精液、胚胎的,应当在进境前30天报检;
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当在进境前15天报检;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进境前7天报检;
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进境时应当及时报检;
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的应当在进境时报检。
★入境的集装箱、货物、废旧物品在到达口岸时,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
报检并接受卫生检疫,经检疫或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其他必要的卫生处
理合格的,方准入境。
2.出境报检时限
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
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出境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在出境前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或申报;
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报检的范围
1.出入境卫生检疫的报检范围
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
物、邮包等物品。
2.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的报检范围
出入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
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
3.出入境商品检验的报检范围
列入《种类表》(已并入《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
录》)的进出口商品;出口食品;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
定;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
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
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4.进口食品检验的报检范围
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检
验检疫收费
1、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进出口商品检验和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及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794号)
2、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进出境动植物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
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795号)
3、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
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796号)
4、其他相关的收费文件
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报检
一、出境动物的报检
(一)报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
对出境的动物
实施检疫。
在这里,“动物”是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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