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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感想集锦(3篇)

撰写心得体会时,不必背负过多心理包袱,否则会适得其反,写

一篇心得体会要注意什么呢?的编辑为您提供有关“公司法学习心得

体会感想”的一些详细信息,欢迎阅读并参考!

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感想【篇1】

学习公司法,必须克服企业改制过程中治理结构失衡的现象,建

立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一)大力推进股权多元化。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

司,不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必须以

投资主体多元化为前提。对于森工集团这样的林业产业企业来说,实

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途径主要有:在国有资产分级监督、管理的基础

上,可以吸收新的国有股东、吸引战略投资者作为股东、通过债权转

股权、贷改投等方式形成多元股东;在企业并购、技改、搬迁过程中,

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与建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约

束机制相结合,实行高层管理人员持股;通过中外合资或法人相互持股,

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积极引入共同治理机制。企业的目标既要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

也应为利益相关者服务。在设计公司治理结构时,董事会和监事会中

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如职工代表,利于发挥工会和职代

会的作用,克服企业监督不力的问题;在设计董事会、监事会的构成时,

可以增设外部董事和监事,以弥补其他董事和监事专业知识的不足,

有利于提高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管理水平,克服局限于本位利益,局部

利益和短期利益等缺陷。

(三)完善集团公司多层治理。完善集团公司多层治理,我认为要明

确在实践中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是明确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

上平等的主体地位,正确划分集团公司、所属公司的管理界限;二是明

确按照双向进入的原则,构造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

党委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妥善解决党委会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问

题,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也应当分设;三是明确股东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建立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

机制;四是明确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适应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的要求,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

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五是明确集团公

司履行母公司的职责,向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集团公司的产权代

表要依法行使职权,按照《公司法》规范对子公司的管理;六是明确坚

持党管干部原则,并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加强和改

进对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七是明确加强对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

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建立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条件具备时可试行基本工资、年度奖金、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金报酬

制度。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长期艰巨的任务。随着市场经济

体制的不断成熟,森工集团的改革也会不断深入,改革将会有更多地

创新,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在新《公司法》的指引下,也一定会有更

大的发展。

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感想【篇2】

人们提到的减轻证券监管机构担子的实际措施;另外,这也是为适

应现实状况改变而做出的一种变化在我国建立证券市场初期,由于相

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和参与者的不成熟,因而采

取了审批制度的宏观调控手段而在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之后,法律

化、制度化的加强,行政的强制力量应该适当的减少,即人治的色彩

应当减弱。

另外,在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和合规性管理的原则的基础上,其

遵循的理念应是“卖者自行小心”和“买者自行小心”。

而由“审批”向“核准”转变可以视为,由“实质审”转变为

“形式审”。

2000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发布〈中国证监会

股票发行核准程序〉通知》;而证券法第十一条、十三条等也做出了有

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公司法中有关股份的募集和股票的发行,由“核

准”代替“审批”乃是势在必行三、知情权新法第九十七条关于对股

东有权查阅的内容规定中增加了: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董事会

会议决议、监视会议决议第一百四十六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

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为新增内容。

关于第一百四十六条的公开公司相关情况的内容是为适应核准制

度做出的规定,再此就不重复分析,但关于股东的知情权上,学界有不

同观点。

有人认为,这是维护股东的知情权、保护股东利益、对股东重视

的表现;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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