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法导论(第2版)课件 邵国松 第8、9章 侵犯知识产权、 智能传播的相关议题.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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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3节;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

;侵害知识产权的含义:

指行为人以剽窃、篡改、假冒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列权和其它科技成果权的行为;目录

第一节著作权

第二节商标权

第三节专利权

;第一节著作权;;(一)著作权的客体;不适合著作权法保护的其他事项;案例:中国喷泉著作权纠纷第一案

西湖音乐喷泉是不少去杭州的游客必选的夜游景点,但原告中科水景公司认为西湖音乐喷泉涉嫌剽窃其设计完成的青岛世园会音乐喷泉的喷射效果,因此将杭州西湖管理处(西湖音乐喷泉的管理者)和中科恒业公司(西湖音乐喷泉的设计者)告上法庭。该案涉及音乐喷泉喷射效果的呈现是否构成作品、属于何种法定作品类型的法律认定,因而被称为“中国喷泉著作权纠纷第一案”。;(二)著作权的主体;;案例: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

钱钟书及其配偶杨季康(笔名杨绛)、其女钱瑗与李国强系朋友关系,三人曾先后向李国强寄送私人书信百余封,这些信件由李国强保存。2013年5月,中贸圣佳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即将进行上述书信的拍卖。钱钟书夫人杨季康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案例:邓丽君经典歌曲演唱会案

2009年,被告在北京主办了名为“何日君再来”的邓丽君经典歌曲演唱会,演唱会中未经许可公开表演了《月亮代表我的心》等五首歌曲。这五首歌曲的词曲作者已经将其著作权授权给台湾地区著作权协会行使,该协会又授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大陆行使这五首歌曲的著作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因此起诉被告侵犯了五首歌的著作权。;

;案例:陈佩斯、朱时茂诉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原告陈佩斯、朱时茂系国内著名演员,曾在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上表演过许多脍炙人口的小品,包括《吃面条》《胡椒面》《警察与小偷》等,这些小品后来被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制成VCD光盘发行,原告为此提起侵权诉讼。;(五)侵犯责任;二、网络侵犯著作权;我国法律法规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1.未经授权上载他人作品、表演或录音录像制品;案例:陈兴良诉数字图书馆侵犯著作权案

原告陈兴良系北京大学教授,著有《当代中国刑法新视界》《刑法适用总论》《正当防卫论》。被告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所设“中国数字图书馆”网站以搜集、整理和发布他人作品为主。在没有征得原告的同意、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被告将上述三部著作数字版内容全部上传至“中国数字图书馆”网站,原告遂以著作权受到侵犯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明确将计算机软件列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则详细规定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主要享有的八种权利,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案例:“MicroPOG”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原告新传感器公司(NewSensorCorporation)为一家美国公司,是“MicroPOG”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此案的被诉侵权产品是“TenderOctaver”音乐效果器产品。新传感器公司认为魔耳公司制造并在全球范围内销售“TenderOctaver”产品、握威公司销售“TenderOctaver”产品的行为,侵害了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此,新传感器公司与魔耳公司、握威公司多次交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魔耳公司、握威公司拒不提供被诉计算机软件的源程序,在法院的释明和要求下,仅提供部分目标程序编码,且认为其为学习、研究目的参照了新传感器公司的计算机软件,构成合理使用。根据新传感器公司的申请,当庭使用技术手段提取被诉计算机软件的目标程序,通过对检测工具进行清洁性检查,读取被诉计算机软件的目标程序,使用word程序中的“比较并合并文档”工具检验,认定被诉计算机软件与新传感器公司计算机软件的目标程序实质性相同。;提供网络自动接入服务或者自动传输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免责;讨论:深度链接的侵权问题

;(接上页);计算机软件;案例:中国首例网络游戏私服案

;;

;案例:美联社诉融文集团案

;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讨论:戏仿作品的“合理使用”

;

;;;第二节商标权;

;;美国;;(三)商标的注册;二、商标侵权;;二、商标侵权;案例一:上海大众搬场公司诉百度公司商标侵权案

;案例二:大宇资讯诉上海盛大商标侵权案

;;;涉及域名的纠纷;评注一:美国《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

;评注二:ICANN《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第三节专利权;;(一)专利权的客体;(一)专利权的主体;(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四)专利权的保护;二、计算机软件的可专利性;三、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本章首先探讨了言论自由的概念,包括其发展背景、存在的价值、所受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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