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主要内容2022年新制订《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含内容).pdfVIP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主要内容2022年新制订《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含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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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四部门印发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

(讲义)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是为了防范和应对外来入侵物种危害,

保障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生物安全法》制定的办法。由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

部、海关总署于2022年5月31日发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

行。

第一部分:《办法》出台背景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近

年来,随着我国商品贸易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外来入侵物种扩散途

径更加多样化、隐蔽化,多数入侵物种可在我国找到适宜生存环境,

一旦定殖,彻底根除难度大,严重影响入侵地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

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2020年10月17日公布、2021年

4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明确规定,“国

家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国务院农业

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管

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农业农村部会同自然资源

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立法情况,深入开

展专家研讨和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行业专家和社会公众意

见,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办法》。

1

第二部分:《办法》主要要求

1、《办法》对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全链条管理、健全责任机制有

什么总体考虑?

答:外来入侵物种是指传入定殖并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

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

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总的考虑是,坚持风险

预防、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协同配合、公众参与,突出重点领域和

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全面提升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全链条监管。《办法》对外来入侵

物种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治理修复等方面作出规定,从各个环节进

一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二是明确职责分

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部际协调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治负责,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防控工作。三是引导公

众参与。加强宣传教育与科学普及,鼓励引导公众依法参与防控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2、关于源头预防,《办法》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办法》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加强源头预防提出明确要求。一

是规范引种管理。因品种培育等特殊需要从境外引进农作物和林草种

子苗木、水产苗种等外来物种的,应当依据审批权限办理进口审批与

2

检疫审批。属于首次引进的,引进单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并向审批

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二是强化口岸防控。海关应当加强口岸防控,

对非法引进、携带、寄递、走私外来物种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对发

现的外来入侵物种依法进行处置。三是加强境内检疫。县级以上农业

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加强境内跨区域调运农作物和林草种子苗木、

植物产品、水产苗种等检疫监管,防止外来入侵物种扩散传播。

3、《办法》对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是怎么规定的?

答:为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时掌握外来入侵物种状况,

《办法》主要作了三方面规定。一是开展调查监测。建立外来入侵物

种普查和监测制度,每十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国普查,构建全国外来入

侵物种监测网络,开展常态化监测。二是发布预警预报。省级以上农

业农村、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加强监测信息共享,分析研

判外来入侵物种发生、扩散趋势,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指导开展防控。

三是规范信息发布。全国外来入侵物种总体情况由农业农村部商有关

部门统一发布。相关领域外来入侵物种发生情况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按

职责权限发布。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统一发布本行政区

域外来入侵物种情况。

4、关于实施治理修复,《办法》有哪些明确规定?

答:为有力推进外来入侵物种治理修复,《办法》规定,农业农

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应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

订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策略措施,各地结合实际制订防控治理方案,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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