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PAGE1
城区客运售票强制购买或搭售保险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决策部署,按照局党组XX工作要求,我们对城区客运票价强制购买或搭售保险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背景及其重要意义
购买汽车票,往往在乘客不知情的情况下,会被强制搭售一份一两元的意外商业保险,这样的事情很多乘客都曾遇过。售票员在乘客未事先声明不买的情况下,会直接将车票和保险单打印出来出售给乘客。或者乘客通过网络购票时,保险项目已自动被勾选。这些情况被社会诟病,被质疑强制或者变相搭售保险。围绕“着力在为民服务解难题上下功夫求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一主线,我们对XX市城区客运售票强制购买或搭售保险的情况进行调研。
二、调研开展情况
XX汽车站、XX广场汽车站、XX交通枢纽换乘均是我市城区大型客运汽车站。XXAPP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XX市公众出行平台,已接入XX地区X个汽车站,实现二级以上车站全覆盖。我们对以上四个单位的随车保险销售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中发现,三大车站均在人工售票窗口和自助售票机的醒目位置对随车保险的自愿购买原则进行了提示;XXAPP也在操作界面提示自愿购买,如需购买保险需人为勾选。但部分单位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
1.XX交通枢纽换乘和XX广场汽车站在人工售票窗口公示“保险自愿”时还在下方印有“请不需要保险票的旅客提前告知售票员”的提示。现场我们观察到,有部分乘客径直走到人工售票窗口提出购票要求时并未注意到窗口边对保险购买原则的提示内容,售票人员在乘客未提出不要保险的情况下直接将车票和随车保险打印并装订后一并出售给乘客。
2.三大汽车站售票大厅摆放的自助售票机无论是外观还是操作界面均一致,机身均贴有“XX”、“XX市公众出行服务平台”的标签。虽然机器上方摆放的“自助机购票流程”公示牌中提示了“自愿选择保险”,但我们在自助购票机模拟购票时发现,购票页面的中部白底黑字的显示“购票数量1张+\-”和“共计X元”两行数据。虽然购票页面左下角蓝底黑字显示“保险自愿保险(1份X元+\-)”,但该内容位置偏离,字体较小,无操作标识框,而且操作区域与屏幕界面融为一体,乘客难以区分该标识是否具有操作功能。同时,该车站自助售票机在乘客购买车票时自动默认1份保险,保险金额直接加入到待支付的共计金额中且未予以说明,乘客如不需要该保险,需自行通过“-\+”操作才能取消购买,难以体现“自愿购买”原则。
三、调研结果及分析建议
尽管汽车票中已经包含了交强险,如果确有乘客为了多一份保障,自愿购买额外保险,完全可以理解;车站开展这方面的代办业务也无可厚非,也算是为乘客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但无论如何,这一定要建立在乘客真正自愿的基础上,绝不能沦为模糊地带让乘客“被保险”。乘客购票时,必须明确告知乘客有这么一回事,只有得到乘客的明确同意和授权后方可操作,否则不仅侵害乘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消费欺诈。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所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的价格欺诈行为。但从历年对此类问题的检查处理情况来看,对价格欺诈的认定存在较大争议。执法部门无论是通过检查使其规范或是通过处罚使其规范,目的都是为了纠正不合法不规范的行为。建议对XX交通枢纽换乘和XX广场汽车站提出整改要求。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