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3T 44-2024 《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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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40

5113

CCSA00

DB5113/T44—2024

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intellectualpropertypublicservicesinindustrialparks

2024-9-27发布

2024-10-27实施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13/T44—2024

目次

言II

范围1

规范性引用文件1

术语和定义1

总体要求1

场所及设施设备1

5.1场所1

5.2设施设备1

5.3场所标识2

服务人员2

服务内容2

7.1基础服务2

7.2特色服务3

服务流程4

8.1基本流程4

8.2需求收集5

8.3服务提供5

8.4服务跟进5

8.5服务完成5

服务保障5

9.1业务能力5

9.2档案管理5

1

2

3

4

5

6

7

8

9

10服务评价与改进5

10.1服务评价5

10.2服务改进6

附录A(规范性)场所标识7

附录B(资料性)常见的知识产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8

附录C(资料性)产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登记表9

附录D(资料性)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表10

参考文献11

I

DB5113/T4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胜、王德恩、蒋丽、易达、陈丽娟、罗泽明、祝玲。

II

DB5113/T44—2024

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场所及设施设备、服务人员、

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南充市辖区内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21374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基本词汇

3

术语和定义

GB/T2137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场所publicservicevenuesforintellectualproperty

由政府相关部门在产业聚集区(包括创新园区等)设立的,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的场所。

4

总体要求

4.1产业园区应设置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场所(以下简称“场所”),具备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为产业园区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4.2应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指南,明确服务范围、服务人员及工作流程等内容。

4.3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场所管理、服务管理、质量监督、意见收集和反馈、人

员培训、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

4.4宜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服务资源和项目进行有效整合。

5

场所及设施设备

5.1场所

应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可与相关公共设施联合建设,面积不小于15㎡。

5.2设施设备

1

DB5113/T44—2024

5.2.1应配备满足日常公共服务需求的设施设备如桌椅、资料柜、电脑、打印机等。

5.2.2应具备稳定可靠的互联网接入条件。

5.2.3设施设备应合理布局,运行正常。

5.3场所标识

5.3.1场所标识应直观,指示牌简洁清晰,公共图标符合GB/T10001.1的规定。

5.3.2场所形象标识应由“四川省(南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XX县(市、区)分部”文字加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徽”“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标识”图案组成,“四川省(南充)知识产

权公共服务平台XX县(市、区)分部”文字字体为思源黑体,“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徽”“四川省知识

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标识”图案及颜色应符合对应文件要求。场所形象标识整体尺寸可根据办公场所空

间大小等比例缩放。

5.3.3场所形象标识式样等见附录A。

6

服务人员

6.1场所应配备工作人员,可由相关部门派驻或购买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服务。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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