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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财产中为子女利益判断
摘要
我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了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标准:非
为被监护人利益,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但对于何种处分行为属于被监护人利
益存在疑问。因此从我国司法实践出发,总结实践中为子女利益判断的考量因素和
判断标准,结合国外的立法和理论学说,对判断标准具体化、统一化。首先是为子
女利益一般标准的确定。明确考量因素,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主观因素包含
父母的主观目的和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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