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pdf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明白纸

一、安全生产费用定义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

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企业提取、

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主要法律法规文件:《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311号令)第十七条、《企业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安监总局财企〔2012〕16

号)。

二、适用企业范围

1、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

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

燃料)的企业。

2、其它企业为达到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按原渠

道列支。

三、依据及罚则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

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

本中据实列支。……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

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

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定追究刑事责任。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确保本单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

于安全生产。第四十二条第(四)项: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责

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未

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处理、处罚。

四、取证参考

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规定》(省政府311号令)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

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

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

费用。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

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

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

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

业主管部门备案。

3、证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计划及

纳入财务预算、专户专账财务核算表、计提依据原始记录。

4、证明安全生产费用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台账、购物发

票清单、实物等证据。

五、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1、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

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三)营业

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

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2、机械制造企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

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

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

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

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

文档评论(0)

199****278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博士毕业生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