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建议收藏!22法考柏浪涛刑法笔记总结(四):危害行为与不
作为犯
第四讲客观要件二、行为
第一节危害行为
上一讲,我们整理了“行为主体”,行为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自然人主要掌握真正身份犯与不真正身份犯;单位犯罪注意把握单位
犯罪的成立要件、掌握单位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的处理方法即可。
本节笔记笔整理的是客观要件的第二个要件“行为”,行为制造
法律不允许的危险才属于刑法上的危害行为。其中行为又可分为作为
和不作为,后面的不作为犯的判断是本节的重要知识点。笔记对本节
笔记做了详细梳理,更多笔记内容参照本人公众号“不器法考”,欢
迎大家关注,助力大家顺利通过法考。
具体讲解可参考视频内容:
视频加载中...
一、特征:
1、有体性:危害行为是积极举动或消极静止的身体活动
2、有意性:人有意识实施的
3、有害性:具有法益侵害性
二、判断
(一)生活行为不是危害行为:区分标准——行为对法益制造了
危险
(二)降低危险与替代危险
1、降低危险的行为不是危害行为:甲看到落石砸到乙,甲将乙推
一把,乙受轻伤。
2、替代危险:属于危害行为(开创新危险),如甲将发生火灾的
房间中的婴儿从窗户扔出,造成其重伤。但可根据紧急避险或推定的
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性。
(三)被害人自陷风险
被害人是危险的实行者、支配者,行为人教唆/帮助被害人自陷风险
被害人负责——主观上:被害人对危险有认识能力+客观上:对危险有控
情制能力
形
一【案例】甲想烧死乙,点火烧乙的房子,屋里只有一婴儿,乙回家奋不顾
身冲进去被烧死。乙是死亡结果的实行者,对危害结果有认识能力但没有
控制能力,死亡结果由甲负责。(如果抢救财物被烧死属于被害人自陷风
险)
行为人是危险的实行者、支配者,被害人同意行为人的危险行为
情
行为人负责——主观上对危险有认识能力+客观上对危险有控制能力
形
二
【案例】甲女让醉酒的男朋友乙开车送自己回家,乙不愿意,甲以分手相
逼,乙答应,途中出车祸,甲被撞死。
第二节不作为犯的基础知识
一、概念分类: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不作为分为真正不作
为和不真正不作为
作为:违反刑法禁止性规定的行为
行为
不作为:违反刑法义务性规定的行为
真正不作为: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
不作为
不真正不作为:既可由作为构成也可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
二、真正不作为犯的判断
1、判断标准:以核心行为对象看→刑法给该罪名设立的规范是否
为义务性规范
2、举例说明: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核心行为是“不报告”,因此属
于真正不作为犯;而侵占罪的核心行为是“据为己有”,既可以以作
为方式据为己有,也可以不作为方式(拒不退还)据为己有,因此属
于不真正不作为犯。【关键:不履行作为义务】
3、注意:真正不作为犯中,不履行作为义务的方式可以是积极举
动,也可以是消极静止
4、常考的真正不作为犯:丢失枪支不报罪;遗弃罪;拒不执行判
决、裁定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三、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判断
(一)判断方法
1、总结判断顺序***:现看有无作为义务,有作为义务但不履行,
即为不作为。在此基础上,看是否构成作为,如果构成即按作为犯罪
处理。
2、【案例】甲开车不慎撞倒乙,甲实施的三种行为:开车逃跑,
乙因无人救助而死(不作为);甲将乙拖到山洞里,乙死亡;甲直接
将乙抛进河里(作为)。就故意杀人罪而言,将乙拖进山洞的行为不
具有通常性的致命危险,不能评价为作为的故意杀人手段,因此“离
开不救”评价为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二)“持有”问题
结论:持有型犯罪属于作为犯罪,因为维持持有状态需积极举动,
其行为本身即在侵害法益。
四、作为与不作为的关系
1、竞合:观察的角度不同,得出不同结论;如闯红灯撞死人,从
违反禁止闯红灯角度看是作为,从违反应当刹车角度看属于不作为;
二者竞合时应优先认定为作为。
2、结合:如抗税罪,以暴力胁迫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作为、不作为与故意、过失的关系:作为既有故意,也有过世;
不作为同理。
前期笔记复盘:
文档评论(0)